工作总结应该能够总结出工作中的品牌建设和推广能力,写工作总结是为了把握工作规律进而提高工作质量,以下是丫丫文章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2024信访工作总结范文7篇,供大家参考。
2024信访工作总结范文篇1
今年,信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xx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服务群众为宗旨,开展强综治、创平安、促发展的信访工作理念,推进我村信访工作的顺利进行,现作如下总结:
一、强化领导,将信信访工作纳入重要日程
居支两委先后多次召开信访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信访工作实施方案,使信访工作真正达到了目标具体化、工作任务明确化。对群众反映的矛盾大、纠纷多的问题,认真做好梳理分类,达到底数清、情况明,研究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和方法。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居主任为副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执行“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支部书记亲自抓,居主任具体管。设立信访办公室,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把信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与各生产队签订责任书,明确生产队长的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了齐抓共管、全方位开展信访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精心组织,搞好苗头性信访信息排查
本着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的原则,年初,我们在全居范围进行了广泛细致地排查工作。一是全员发动,普遍排查。以生产队为单位,深入各村,逐户走访,听民声、察民情、访民愿、找问题。然后,形成问题汇总,经过梳理,确定了干部作风、政策贯彻、人地矛盾、土地纠纷、历史遗留5个方面,20余个问题,根据这些问题,居支两委、信访组织小组逐条逐项地采取应对措施,进行了稳妥处理,为信访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基础。二是集中力量,重点清查。对重点人员、历史遗留问题和势态恶化迅速,苗头明显的问题和事件,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进行专项清查,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三是不失时机,个别抽查。在普遍排查的基础上,居信访小组,还采取了定期与不定期地抽查的方式,深入走访,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和了解信访工作情况,确保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三、突出重点,积极调处化解不稳定因素
居支两委坚持把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作为根本任务,确保信访工作的“三个到位”、“两个突出”。“三个到位”:一是时限要求到位。群众性上访反映的问题,承办人在一周之内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如反映的问题是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须在一月内与上访群众取得联系,并告之处理情况。二是制度定到位。在原有信访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监督执行到位。严格信访调查监督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制,真正做到信访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办,矛盾有人处理;“三突出”:一是在处理解决群众来信来访的工作中突出一个“情”字。村部主要领导认真落实领导接访制度,带头接访,带着爱民的感情做好群众上访的接待工作,决不回避矛盾,推诿扯皮。二是在化解调处各类矛盾中突出一个“稳”字。处理群众上访问题时,如果方法稍有不慎,便会造成负面影响。因此,我们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针对不同情况,扩宽与群众沟通的渠道,应对上访问题,稳稳当当地解决实际困难。
今年以来,居委会信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愿望还有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上级访、集体访和越级访还存在;引发信访的苗头潜在,信访隐患大;农村土地纠纷时有发生,调解难度大;信访知识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还亟待进一步加强。为此,我们将紧紧围绕发展和稳定的大局,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力度再加大,措施再强化,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实现信访工作新的突破。
2024信访工作总结范文篇2
今年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我们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创建“平安村”为重点,以构建综治网络为抓手,以做好软件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为切入点,主动做好综治维稳工作,全力打造平安村,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我村经济、文化协调发展。20__年以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夯实基??
村两委班子及时成立了综治工作领导组,村书记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主动探索综治工作的机关报途径、新思路、新方法,档案管理实现了规范化、统一化,日常工作实现了制度化,服务实现了多样化。
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我们深入到各村民组走访农户,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设,开展了平安创建活动,与辖区单位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消防安全《责任状》,在街道综治委的指导下,今年上半年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以后的工作打了坚实基础。
二、深入扎实地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综治工作,落实综治工作目标,创建“平安村”,抽调工作能力强,威信高的同志进村,以便更好更及时的协调村和派出所的工作。以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严防刑事犯罪,热度服务为总体目标,村成立了治安联防巡逻队,主动组织群众共同参与治安防范工作,从而提高村民的自我防范能力和防范认识,形成以村民组为依托,加强人口管理,落实群防群治,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维护了一方平安,增强了百姓的安全感,使村治安环境有条不紊的向前发展。
围绕创建“平安村”工作深入,我们认真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抓小、抓苗头,从根本上预防和化解矛盾。为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保一方安全、确保政治稳定,为了防止“__”死灰复燃及刑释解教人员的二次犯罪,我们与派出所、司法所制定了联手帮教计划,落实保才责任制,开展送温暖活动,今年我们与司法同志一起到劳教释放人员,与他们促膝谈心,送去帮扶政策,鼓励他们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取得了优良的社会效果。
为了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年初我们调整建立健全了安全防火工作领导组,加强消防知识宣传,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为创建“平安村”,做好三个“强化”
1、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2、强化责任,规范要求。
3、强化措施,注重结合。
四、强化队伍,抓落实
为不断提高村的防范能力,村建立了一支专职治安联防队伍,组成了一支义务巡逻队,这两支队伍活动在村头巷尾,预防案件的发生,在充分发挥治安员队伍的自愿者队伍作用的同时,我们还组织民兵参与到综合治理当中,加大重点日、敏感日、节假日的巡查力度,预防治安案件的发生。
治安防范工作要常抓不懈,既要抓到实处,又要抓出成绩,抓出成果。只有这样,才能为我村的经济建设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2024信访工作总结范文篇3
在街道信访办及杨主任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社区紧紧围绕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从健全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入手,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加大矛排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使本社区全年信访工作总体平稳。现将一年的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1、强化依法信访工作。对群众反映的违法违纪信访案件进行查处。
2、及时通报信访情况,对集体访、越级访等突发事件及时上报镇有关领导。实行社区领导公开接访,领导直接包案,做到随访随接。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一线研究,在一线调处,在一线化解。
3、抓好“四项工作”,化解突出社会矛盾。抓好“敞开式办公,一门式服务”工作。建立了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把“一门式”服务中心模式向小区延伸。抓好排查调处工作。构建了社区信访排查工作网络体系。抓好畅通信访渠道工作,设立了群众“信访信箱”,抓好依法信访工作。
为使信访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社区在信访工作制度的建立方面下了狠大功夫。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信访接待制,信访工作联络制,信访岗位责任追究制,下派工作组制,矛盾纠纷排查制等五项信访工作制,对重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到底,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使信访处理工作开展的更顺利,更及时。此外,加强信访档案的管理,对信访案件及时登记,并对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记载,为以后的工作留下珍贵的资料。
1、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网络,细化矛盾排查
为切实做好信访隐患排查工作,做到信访矛盾不出村,不出社区,我社区设立专职信访员和联络员,建立起了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排查网络。社区专职信访员由富有社区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联络员由社区有名望的老党员、老干部担任,社区领导定期听取联络员的汇报,对排查出的信访隐患,及时组织人力进行处理,确保了矛盾不被激化。
2、建立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搞好案件处理
第一,社区主要领导包案,对一些重点疑难案件,由社区党总支的书记亲自包案,亲自接访,亲自调度,拍板定案,促使老大难问题及时得到化解,
第二,强化调度和督导。为确保将解决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落到实处。从根本上减少群众的重复上访。社区加大对信访工作督导力度,社区每周召开一次信访工作调度会,由主管信访的副书记汇报一周来的的信访苗头及信访案件处理情况,对重点案件,集体协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案件的及时解决。
2024信访工作总结范文篇4
~年司法行政系统综治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以开展创建平安民勤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制保障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大接访活动,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法律服务工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一年来综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年度综治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开展大接访活动。 今年以来,我局把大接访活动作为一次总结经验、接受群众监督、检验工作的好机会,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对上访案件的源头治理。一是设立信访接待室,公开接访电话、接访人员和接访制度,定期公布信访案件处理进展情况,踊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坚持周五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首问责任制和148法律服务专线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责任,拓展接访渠道。三是积极参与涉法涉诉案件调处,引导群众依法开展信访活动。针对我县今年年土地纠纷多的实际,我局加强与信访等部门的配合,抽调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法律专业精的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解决影响稳定的重大疑难纠纷,变群众上访为法律工作者下访,通过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法律咨询等方式,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妥善处理了一些市、县挂牌督办的疑难纠纷和案件。先后参与并成功调处了纠纷,土地征用纠纷,纠纷等重大疑难纠纷9起;依法引导纠纷,土地纠纷中的部分上访群众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问题,为全县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2、法制宣传广泛深入。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了全县生态法律进万家活动,大力宣传三禁规定及生态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为维护民勤绿洲永续生存和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编印农村普法教材x余册,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5场次,散发宣传资料x余份,接待群众咨询xx人次,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在全省第五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我县被评为全省四五普法先进县,我局被评为全省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对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行了广泛调研,xx普法启动前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3、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以落实司法所直接管理为目标,认真贯彻省、市委《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意见》精神,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加强沟通协调,为实现司法所直接管理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规范司法所业务,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安置帮教、148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整合在一起,形成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平台。司法所办公用房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截止目前,新建成司法所x个,正在开工建设x个,累计争取项目资金xx万元。
4、大力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网络,建立司法助理员例会、矛盾纠纷月专报等制度,探索建立健全预警、排查、联调、处置四个机制,制定调处重大疑难和群体性矛盾纠纷的应急预案,前9个月,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起,调处成功起,调处成功率达%。认真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切实做好衔接工作和安置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对xx年以来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做到了底子清、去向明。今年共接受刑释解教人员xx名,全部妥善安置,无重新违法犯罪,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
5、拓展业务领域,扎实搞好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坚持以服务与诚信为主题,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大局,不断拓展业务领域,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为全县经济发展及各项重点工作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件,其中民事案件件(援助案件 x件),刑事x 件,行政案件x件,担任法律顾问家。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件,其中经济类件,民事类件,法律服务满意率达%。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切实强化为三农服务的意识,引导律师、公证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努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服务。充分发挥乡镇法律服务工作者便民利民的优势,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农户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场次,为农民办理借款合同公证件,办理《合同》公证件,服务工作涉及全县5个乡镇,多个村社,推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6、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不断完善法律援助网络,依托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建立了18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了xx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上半年共办理援助案件x件,义务咨询x人次,代写法律文书件,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7、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继续巩固和扩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健全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大力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了机关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扎实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促进司法行政干警自觉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倡导了文明新风,端正了执法理念。继续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52项,用制度规范了干警执法行为,有利地促进了执法公正。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全面落实党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六不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公正执法,执法水平明显好转,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及明年工作打算
~年司法行政系统综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二是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三是矛盾纠
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群众上访问题还比较突出;四是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五是经费不足、装备落后问题仍很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司法行政系统综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年司法行政系统综治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进一步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全县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2024信访工作总结范文篇5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教育局工作管理规定,邹坞镇中心小学领导班子召开了全体教职工会议,学习了《开展案件集中化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到,工作是一项性很强的群众工作,是学校沟通和联系广师生和家长的重要渠道;起着密切联系群众,充分调动广师生和家长关心学校、热爱学校、建设学校的积极性,维护安全团结局面的作用。为此,一年来,做了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将工作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机构健全,制定化解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成立了工作领导办公室,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袁涛
副组长:王裕 金渐永
组员:侯化营 高玉海 孙友亚 李忠亮
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和健全畅通的信息渠道,广泛听取师生和学生家长的意见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师生和学生家长的积极性,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学校事业发展创造和谐向上的工作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开会,制定了化解方案。决定坚决落实下制度,密切联系群众,增进感情,及时发现不稳定情绪,淡化上欲望。每月下一次,针对性开展好下工作,做好记录。
二、包组摸排,稳定压倒一切。
1、工作领导小组每周一开会,研究制定下一步可能出现问题的化解方案,研究困难扶、稳控、包案等方法。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进行了分工,会后,8个领导对1—6年级组、音乐、美术、体育、英语组进行了包组摸排,各负其责。
2、学校领导要求教职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和“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从“三个代表”的高度认识工作的重要意义,从社会稳定的局对待工作,把教职工及学生和学生家长的疾苦放在心上。
3、学校领导亲自抓安全稳定工作,对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切实解决群众映的各种困难,切实落实“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保证及时、正圈理教职工、学生及学生家长上的问题,树立学校良好的形象,确保政令畅通和社会稳定。
4、明确工作的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实行统一领导与分工负责制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工作相结合。工作遵循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标本兼治、预防和化解相结合的原则。
5、工作领导小组每周一开会,统计情况,没有新问题。
三、加强沟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做到了带着感情做好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的工作,抓好宣传引导工作,使不违规上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坚决查处背后支持、鼓励群众上闹事行为,规范映问题和上的途径和行为,创造良好秩序,把学校工作纳入依法正常、合理、有序的轨道。做到了各年级组都能对群众所映的问题抓紧时间来判断处理,一时处理不了的,要做好工作,向教职工说明情况,讲清道理,把工作做深,作细。对教职工及学生和家长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应及时迅速报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把解决群众困难的情况及时迅速地馈给教职工、学生家长。
切实加强学校工会、女工员会、少先队和职工代表会的作用。充分发挥他们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及沟通群众与领导间的桥梁纽带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保证学校领导意图得以贯彻,保证职工群众映的问题得以答复和解决。
四、加强值班,改善安全设施。
1。进一步加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确保了校园及周边的稳定。加强值班、信息和工作。安排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接、登记和值班。做到信息传递和报送“快、准、实”。制定重突发性事件、师生重思想苗头的应急预案,及时做好处置工作,并尽快将有关情况上报局办。
2。加强教学楼、教学设备的`安全工作。不断改善安全设施,凡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立即维修或更换;强化学校门卫工作;强化领导轮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师生安全和财产安全。
3.进一步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长期、广泛、深入的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特别交通安全教育、防溺水安全教育、防火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增强师生安全意识,使师生熟知有关安全制度和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五、认真接待,落实制度。
为了将工作引向深入,学校积极开展管理工作。学校对师生员工映的问题都认真接待,以事实为依据,按照法律、政策的相关规定,认真负责地解决群众映的实际问题,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要以高度负责精神,把问题解决在本年级、本班,绝杜放任不管,推向上级,推向社会。
学校每天在传达室准备《群众来登记表》,因为学校不存在乱收费、乱办班现象,不存在违师德现象,不存在学校管理混乱现象,目前还没有上人和事情发生。一旦有人,一定严格按照局要求的工作管理程序制度去做。
2024信访工作总结范文篇6
今年来,我分局工作在市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具体指导下,以强化国土资源管理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我分局工作职责职能,切实强化完善我分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为群众排忧解难,促进我区的安定团结等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现将我分局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保证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我分局是依法保护本区国土资源的执法机构,受市局托负责本区工作。工作是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更是了解民意,映民情,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我分局规定由主管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重要的案件领导要亲自查办,具体的接待等工作由监察队具体人员负责。为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群众来接待工作,提高接待水平和效率,经我分局领导讨论研究,对农民群众来信、来电、来办理、接待人员、接待工作程序,接待工作要求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对来的农民群众要热情接待,让他们高兴的来,满意的走。
二、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工作任务
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体察民情、听取民意的最直接的窗口。虽然我分局只接待国土资源,但映出的却是我区广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正在逐步提高,体现的是他们能够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力,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这说明我盲作的好坏直接与农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
为了切实把各种上事件落到实处,及时解决各种矛盾纠纷,从讲、讲稳定、讲局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出发,专门由我分局监察队担任工作,使我分局的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我分局监察队十分重视群众上案件的办理,工作中细致认真,多方面进行调查和协调,上案件基本上都得到了妥善处理。
三、注重实效,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我分局工作面对的上人员绝部分是农民,可以说他们是社会群体中法律意识相对淡薄的群体,也是最需要受到保护的弱势群体,这就决定了我们的工作既要细又要实,我们自己要了解上事件的最基本情况,要做到事实清楚、法理明确,对广农民群众又要说清楚,让他们感到这样做是有道理的也有依据的。我分局规定,对于农民群众上不打官腔,不绕弯子,不踢皮球,凡是映到我们这里的问题,在我盲作范围之内的,要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认真核实,能当面答复的问题,当面解决;对比较复杂的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者一些重要的需要及时处理的问题以及有些涉及几个部门工作范围的,我们会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或者联合其他部门尽快解决处理,不属于我盲作范围内的,会告知上者应该到哪里寻求助。
20xx年,我分局共接待和接收事件15起,其中,土地9起,比去年同期增加5起;矿产6起,比去年同期增加4起。从映内容看,主要集中在非法占地、私挖滥采。土地增多主要是:1、村会发展新农村引进投资商开发及企业占地;2、村会换届时产生的个别人与新选村长的矛盾,滥用法律赋予的权力,举报不实,想通过举报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私挖滥采增多主要是:1、关闭矿矿主拖欠工人工资,工人为要工资而举报一些假案;2、打击私开矿后,私开矿主对我分局的不满故意举报假案,来影响我分局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
四、通过各种形式,加对工作的宣传
为了加强对广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群众依法上的自觉性,使他们看到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要明确自己的义务。我们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法》、《条例》解决群众映的问题,正确引导广农民群众找谁上,如何上,如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加深了对土地、矿产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了农民群众的行为;同时宣传了我分局职能和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切实把工作当成事关、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尽可能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尽量避免越级上。
总之,20xx年我分局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各种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的存在,工作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不懈的落实好各项政策,做好工作。
2024信访工作总结范文篇7
第一条 为了保持全市国税系统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全省国税系统信访工作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国税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依法应当由各级国税机关处理的活动。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第三条 各级国税机关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 信访工作应当在上级国税机关和地方信访部门的领导下,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国税机关应当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各级国税机关要把信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一位负责人具体分管,形成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参加、纳入综合目标考核、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各级国税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检查指导信访工作。
第六条 各级国税机关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群众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具体受理、办理信访事项。
第二章 信访渠道
第七条 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第八条 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建立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局领导当面反映信访事项。
负责信访接待的局领导或者其指定的人员,可以就信访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到信访人居住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
第九条 市局、各区局信访工作机构应当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共同参与,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
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提出
第十条 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国税机关提出:
(一)对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
(二)检举、揭发国税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三)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他信访事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信访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对处理程序另有规定的,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提出。
第十一条 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有关国税机关或者其上一级主管国税机关提出。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国税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国税机关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第十三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国税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x人。
第十四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十五条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当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工作秩序和信访程序。不得在国税机关办公场所周围非法聚集,不得围堵、冲击国税机关,不得拦截公务车辆,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信访接待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不得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不得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第四章 信访事项的受理
第十六条 各级国税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信访人提出属于本细则第十条规定的信访事项。
第十七条 对信访人提出的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和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对收到的信访事项,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x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
第十八条 对上级国税机关或者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自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x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同时按要求回告上级国税机关或者政府信访工作机构。
第十九条 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税机关的信访事项,由所涉及的国税机关协商受理;受理有争议的,由其上一级国税机关协调决定受理机关。
第二十一条 对国、地税机构分设以前的信访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受理。
第二十二条 信访人未依照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而直接到上级国税机关走访的,信访工作人员应当告知其依照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提出;上级国税机关认为有必要直接受理的,可以直接受理。
第二十三条 信访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中有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应当及时通报所在地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信访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中有精神病人的,应当及时通知精神病人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接回。
对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妨碍信访秩序的精神病人,信访工作人员可以请求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收容、遣送,或者通知其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带回。
第二十五条 信访人不遵守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影响接待工作的,信访工作人员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无效的,信访工作人员可以请求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收容、遣送,或者通知其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带回。
第二十六条 在接待场所携带危险品、爆炸品和管制器械的,信访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予以收缴,必要时可以请求所在地公安机关收缴。
第二十七条 对于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有关国税机关应当立即在职权范围内依法采取措施,果断处理,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和扩大。同时,华考|zk168报告上级国税机关和本级党委、政府;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
对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有关国税机关及其信访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
第四章 信访事项的办理
第二十八条 各级国税机关根据职责权限和信访事项性质,按照下列方式办理信访事项:
(一)对本机关依法应当或者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直接办理;
(二)对依法应当由上级国税机关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报送上级国税机关;
(三)对依法应当由其他行政机关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转送、转交其他行政机关办理。
第二十九条 各级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依法、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要建立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尽可能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首访环节。对于疑难信访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处理制度。
对发生越级集体上访的,所涉及的单位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赴现场,积极主动地协助做好信访人的接待、疏散和劝返工作。
第三十条 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一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国税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
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第三十二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国税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一) 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二) 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依据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
(三) 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第三十三条 各级国税机关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6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经本级国税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 各级国税机关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告交办机关;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向交办机关说明情况。
交办机关认为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处理不当的,可以要求办理机关重新处理。
第三十五条 信访人对国税机关做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的上一级国税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国税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第三十六条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复查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国税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国税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国税机关不再受理。
第三十七条 国税机关发现本机关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复查确有错误的,应当重新处理。
上级国税机关发现下级国税机关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复查确有错误的,有权直接处理或者责成下级机关重新处理。
第三十八条 各区国税机关信访工作部门应当于次年1月10日前向市局报送信访工作总结,统计受理信访事项,分析信访事项中反映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三十九条 对已经结案的信访案卷材料一般保存1x年,到期清理、鉴定、登记、销毁。对重要件和确有研究价值的案卷,移送本级档案部门鉴定保存。
人事、监察部门负责处理的信访件,其案卷材料的归档和处理由人事、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条 对在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有关国税机关给予奖励。
第四十一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二)国税机关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四)拒不执行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作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
第四十二条 负有受理信访事项职责的国税机关在受理信访事项过程当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国税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收到的信访事项不按规定登记的;
(二)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的;
(三)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事项的。
第四十三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国税机关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当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国税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的;
(二)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
第四十四条 国税机关工作人员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国税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当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五条 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六条 打击报复信访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细则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国税机关可以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
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可以提请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
对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可以提请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八条 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各区国家税务局可以根据本细则制定信访工作办法,并报市局备案。
第五十条 本细则自20xx年x月1日起施行,原《xx市国家税务局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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