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自查报告应反映真实情况,避免夸大或缩小问题的严重性,写出高质量的自查报告,需要对相关政策进行充分的理解,以下是丫丫文章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6篇,供大家参考。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篇1
按照要求,现将我县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xx年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集中活动情况。x月x日,由县计生局牵头,妇联、广电局共同参与在县府所在地主要街道开展了“关爱女孩,行动起来”宣传活动。活动期间,散发三种宣传材料1500余份,开展义诊500余人。
(二)性别比综合治理治理机制建立情况。由县委、县政府统一协调,县卫生局牵头,宣传部、文明办、局、药监局等部门共同配合,建立了多部门共同管理的综合治理机制。上半年,卫生、药监、计生三部门配合开展性别比专项调研工作2次,期间对全县16家个体医疗诊所、药店进行了宣传和检查。
(三)针对女孩的利益导向机制开展情况。首先,与妇联建立了关爱女孩、救助贫困女童、“春蕾计划”等活动长效合作机制。上半年,妇联、计生两部门共同发起了两次社会帮扶活动,为全县50多名贫困女童解决了就学问题。其次,积极筹措资金,及时为农牧区和社会无业居民独生子女家庭兑现了上半年独生子女奖励费,其中为200余户独女户按照每月20元的标准兑现了奖励费2.5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是性别比控制管理缺乏专门的`机构。虽由多个部门共同建立了综合治理机制,但由于无专门的常设机构,部分工作无法发挥长效监控作用。建议,进一步明确性别比监控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
二、是性别比监控经费相对不足。性别比监控是一项复杂的基层监督管理工作,由于经费不足,基层工作人员交通、通讯设备不足,给有效监控管理带来了一定困难。建议,增加性别比监控经费拨付。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篇2
20××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公安部有关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启用和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现将20××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启用情况
按照省卫计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县区相关管理人员,参加了省举办的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班,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全市启用新证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加强与市公安部门的沟通工作,对县区公安户籍管理人员进行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题业务培训,保证工作的协同性,发挥户政部门监督作用。各地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市于20××年1月1日起顺利启用新证,完成了对旧证的清理登记、回收和集中销毁工作,建立了《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信息上传省网的接口。
二、20××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质量控制情况
20××年,经各地各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主要质量指标有所改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出生医学证明》废证率较高。省通报显示,全省平均废证率为0.7%,我市在13个省辖市中排名第二。根据妇幼保健综合管理平台数据统计,废证率由高到低排序为:开发区33.3%、原海州区1.2%、灌云县1.1%、连云区1.1%、原新浦区1.0%、赣榆区0.6%、灌南县0.5%、东海县0.4%。
全市共有接产发证机构94家,其中43家废证率达到或超过1%,超标率为45.7%。从统计数据分析来看,公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管理较好,民营医疗机构管理较薄弱。
2.《出生医学证明》换证率较高。省通报显示,我市换证率全省最高,为全省平均换证率0.6%两倍以上。换证率由高到低排序为:原海州区4.9%、原新浦区2.2%、东海县1.7%、灌云县1.0%、连云区0.9%、灌南县0.9%、赣榆区0.8%。
3.《出生医学证明》补证率较高。省通报显示,全省补证率为0.8%,我市补证率达到了1.4%(含特殊签发)。补证率由高到低排序为:灌南县2.4%、东海县1.8%、灌云县1.7%、连云区1.7%、赣榆区1.4%、原海州区0.8%、原新浦区0.1%。
4.违规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在《出生医学证明》上传省网过程中,发现某县妇幼保健所违规发放4枚没有母亲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不能通过省网审核,造成同期全市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不能上传省网。
5.《出生医学证明》网上签发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在对20××年度《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统计与平台系统审核比对时发现,东海县:有5枚网上未废但已交纸质版废证,另有2枚网上已废但未交纸质版废证;灌云县:有9枚网上未废但已交纸质版废证;灌南县:有10枚网上未废但已交纸质版废证,另有1枚网上已废但未交纸质版废证;赣榆区:有9枚网上未废但已交纸质版废证,另有1枚网上已废但未交纸质版废证;原新浦区:有6枚网上未废但已交纸质版废证,另有3枚网上已废但未交纸质版废证。
三、整改要求
1.完善管理制度。各县区卫计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监督管理,明确受委托机构的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2.提高管理水平。有针对性地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开展法制和岗位培训,增强对证件毁损、丢失、制假、用假、贩假事件的监察能力,防止失职渎职事件的发生。
3.加强监督管理。要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管,督促证件管理和签发机构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签发证件。建立责任追究制,在证件签发和管理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按规定处理。
4.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要组织开展一次针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的专项整治行动,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清除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市适时组织全市专项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篇3
?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法定医学证明,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出生登记的重要依据。为了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规范其领取、发放、登记等工作,我院根据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相关人员培训,逐步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化。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组织
为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工作,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管理第一责任人,医务科专管人员具体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领取、发放、登记等日常工作等日常管理体系。确保了《出生医学证明》的规范管理。
二、加强了《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
1、领取:医务科专管人员在卫生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出具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件,当场审验数量、质量核对无误后领取、入库并做好登记,包括领取时间、数量、证件起始编码,经2人核对后签字确认。
2、保管:《出生医学证明》证件由医务科专人负责管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时严格核对信息,控制废证率,确认无误后按流程签发,并做好发放登记。
3、档案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相关材料按照永久保存档案的管理要求妥善保存。定期对存储证明和存根进行检查,发现潮湿、破损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保证证明清洁、完整。出生医学证明出现被盗、丢失、损毁等情况立即报告医院及上级主管部门。
4、信息管理:认真做好《出生医学证明》发放报告工作,每月28日前将本月《出生医学证明》发放情况网报至区卫生局,每年上报《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情况年度统计表。
5、首次签发:我院只负责在本机构内出生的婴儿直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非本机构出生一律不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时,按号码顺序开具,所有项目填写齐全、内容准确、字迹清晰、签名正规、严禁涂改。签发证明时如实填写分娩信息,患者或家属出具相关材料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签发人员查验婴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确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各联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将正本、副本交给申领人,存根及相关证明材料(生育证、首次签发登记表)存档,永久保存。
6、补发:因遗失需申请补发者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在我院内出生的婴儿,我院没有补发资格,我院只负责查验核对首次签发时存底档案并出具证明材料。患者携带相关补发材料到区卫生局相关部门补发。
7、换发与报废:按照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因变更姓名、父母信息需换发《出生医学证明》时,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相关证明材料、法定鉴定机构亲子鉴定证明。
因签发后私自拆切、涂改副页的,需提供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未上户口证明,医务科核实后给予换发,仍按照首次签发存底信息换发。
因签发人员书写错误未签发的或在存储、发放过程中毁损、遗失的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属于废证,我院做好数量、编号及原因的登记并移交至区卫生局处理。
8、实行证、章分离管理,专人专柜保管并上锁。
三、20xx年度申领及发放情况
20xx年共发放99张,因私自拆切、涂改共换发2张,废证0张,出具遗失出生证补发证明7人次。合计发放出生医学证明101张。20xx年11月12日我院申领《出生医学证明》130份,库存10份,合计140份。
20xx年未申领。截至20xx年7月25日,本年度共首次签发102张,书写涂改产生废证1张,换发1张,出具补发证明4人次,总共发放出生医学证明104张。
20xx年共识破以假出生医学证明冒充骗取换发我院出生医学证明事件4起。
四、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今年6月我院出现一起要求更改新生儿父母信息事件,按照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点规定“当事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要求更改父亲或母亲信息的”。7月15日婴儿父亲出具了亲子鉴定证明,医务科电话核实鉴定证明,给予换发。首次签发时产妇及家属出具身份证明,首先是经管医师核对,发证时医务科再次核对,新生儿父亲填写新生儿父母信息,因其提供的是产妇妹妹的身份证,相似度高,医务人员未能识破,导致签发成功。后因其上户口问题要求更改,婴儿父亲对当时出具假身份证明承担相应后果。
汲取以上事件教训,在今后发放过程中,我院仍应加强身份证明核对和告知力度并要求将领证人出具的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并签字确认信息属实,永久保存。
加强母婴保健法、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等相应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医务人员认识出具虚假证明的严重性。接生人员填写《出生医学证明》时复验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填写时字迹清楚,三联信息一致,严禁涂改。医务科盖章时再次核对。
严格证章分开管理,存放地点专柜保存并加锁。每月上报发放情况时再次认真核对库存数。加强保管,防止损坏。
每年年底统计《出生医学证明》出入库登记数并报医院,严格控制废证率。
总之,我院《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方面,能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使《出生医学证明》的领取、发放、登记逐步得到了规范。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更加规范。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篇4
永年县的《出生医学证明》工作,由永年县卫生局委托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辖区内的事务性管理。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坚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这一法律证件的`管理与签发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市卫生局《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和我县实际,我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县卫生局妇幼科和保健院主管领导带队,对我县县、乡级医疗机构的《出生医学证明》工作进行了一次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我县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在《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发放工作中还存有以下几种问题:
一、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出生医学证明》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出具。在检查中,我们发现有个别医疗机构为医疗机构外的婴儿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
二、个别医疗机构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未按要求将新生儿和新生儿父、母亲的个人信息存档,《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未按要求粘贴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表》的右下方。
三、个别医疗机构未按要求使用统一的《出生医学证明》登记表。
针对以上问题,督导小组十分重视,经过研究,决定采用签发一批、查验一批、完全合格后给予换领空白证件的办法,同时对各医疗机构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与督导,切实做到万无一失,严肃认真的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与签发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篇5
根据市卫妇幼〔20xx〕2号文件要求,我院按卫计委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对本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及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一、严肃自查自纠逐项核查核对
根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xx〕13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国家卫计委提出的'10个方面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其中签发机构要对近3年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印章管理、废证管理、信息管理等各项进行逐一核查,签发信息核对无误。
二、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流程
1、完善告知义务规范签发流程
一是严格履行申领告知义务;我们对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父母和领证人,我院会给予清单一份,让新生儿父母准备全相关证明材料。二是公示申领流程;我院在妇科门诊醒目位置公开张贴出生医学证明申领流程。我院医学出生证明实行妇产科主任签发,证章分开管理,专人专柜,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由xxx管理,印章由xxx管理。首次申领由产科人员填写,由妇产科主任签字确认后转给签发人员,签发人员审验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并留有新生儿父母和领证人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由领证人去妇幼院核定身份信息,领取晋中市妇幼保健服务一卡通,签发人员电脑录入资料打印《出生医学证明》;盖章人员对《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加盖印章,并做好存根保留和首次签发登记。对于换发或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业务,签发人员对其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符合换发或补发要求的,按照换发或补发的程序和要求,给予办理换发或补发。三是公告服务承诺;我院按照文件要求重新完善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制度上对出生医学证明开具的地点、证章管理、交接工作、自查工作等都作了明确时效规定。
2、强化法制和岗位培训落实责任追究制
院方针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进行了法制和岗位培训,对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人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并与每一位签发人员签订了《出生医学证明》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三、强化信息管理定期督查督导
严格执行证件出入库登记、发放、签发和库存信息化管理。严格废证率管理,制定了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并签名确认;每月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登记,每季度以报表形式上交卫生局;要求在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业务流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妇幼院请示,确认后再办理,避免错漏。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篇6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报送20xx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材料的通知》(吉卫妇社便函字[20xx]1号)要求,现就我院20xx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情况
我院具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助产技术服务项目)执业许可证,建立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手册,制度健全。《出生医学证明》实行专柜管理、证章分开、专人负责,免费签发、补发、换发《出生医学证明》。本年度未发生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丢失事件。
二、《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情况
1、有专职人员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
2、只负责为在本院出生的婴儿直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从未给本院以外出生婴儿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3、严格按照《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的流程签发《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时,要求取好婴儿的名字,出具婴儿父母的身份证、产科签发的婴儿临时出生证明,以及产妇出院结算发票。采用打印机打印方式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签名正规,严禁涂改。《出生医学证明》打印核对后,在临时出生证明和结算发票上加盖“已办理正式出生证”印章,避免重复办证。《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登记在《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本》上,并将其存根联贴在登记本背面粘贴处保存备查。
4、本年度首次签发数2221套。
三、《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换发与报废情况
1、严格按照《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换发、报废工作。为方便群众,把补发《医学出生证明》需要提交的材料印在宣传单上进行告知。补发时严格按照原出生信息给予补发,并在《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本》上注明“补发”字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经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2、《出生医学证明》换发后,原证作废,并把作废的《出生医学证明》贴在《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本》背面粘贴处,定期进行集中报废销毁。
3、本年度换发数24套、补发数8套、因打印或填写错误废证数130套。
四、《出生医学证明》宣传情况
我院在妇产科和住院部收费处设立了《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须知》告示牌和流程图,《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印制了有关出生医学证明的宣传单向群众免费提供。五、今后努力方向
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签发和监督工作,做到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改善服务态度,努力让群众满意、政府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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