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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妇联调研报告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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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妇联调研报告8篇

镇妇联调研报告篇1

面对妇女群体流动加速、利益多元、诉求多样以及乡、村妇联组织维权力量较弱的实际情况,高邮xx镇妇联从打造基层妇女维权阵地,加强基层维权力量等四个方面加强基层妇女群众维权工作,畅通了妇女群众的信访渠道,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减缓了党委、政府信访工作压力,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一、发挥示范督导作用,加强维权阵地建设。

加强维权,保护合法权益。xx镇妇联坚决贯彻"热心、耐心、关心、爱心、尽心"等五心原则,认真对待每一位来访者,妥善处理每一项纠纷,直到来访者满意为止。在具体的纠纷调处中,镇妇联充分应用新颁布实施的《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广大妇女儿童伸张正义、打击邪气、消除偏见。今年来妇联共接待来访妇女案件2人次,所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方面。对每一位来访妇女,都积极、耐心地做好劝导调解工作,及时与村联系协调给予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没有一起因接待而出现重复上访,没有一起恶性案件发生。

二、以"维权服务站"创建活动为品牌,全力推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大力推进实施妇女儿童两个规划,以维权工作机制建设为保障,在源头化维权、社会化维权和实事化维权上下功夫。通过制定详细的"维权服务站"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示范带动点,形成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做有标准的良好创建氛围。

三、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开展活动服务于妇女儿童。

年初镇妇联联系镇卫生部门抽调医务人员组成服务队,对农村妇女进行健康体检,组织医疗专家举办妇女保健知识讲座,提高妇女保健意识。联系司法部门举办培训《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律知识讲座,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不断增强妇女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维权能力。引导妇女儿童尊老爱幼,处理好婆媳关系,争做先进。围绕返乡女农民工,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积极引导返乡女农民工投身新农村建设,发展特色农业,帮助她们争取信贷等相关政策支持,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协助政府及时解决返乡农民工子女就学、医疗等实际困难。

四、拓宽工作思路,多方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一是做好信访工作,化解群众矛盾。对于婚姻家庭纠纷、家庭暴力等信访,注重发挥妇联自身优势,帮助解决;对于棘手或复杂问题,充分发挥司法、民政等部门的联动和人民调解的作用,加以解决;对于贫困妇女,帮助申请法律援助。二是在综合治理上下功夫,从源头开展维权工作,主要抓三个结合:维权工作与解决困难相结合、维权工作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维权工作与创建活动相结合。

镇妇联调研报告篇2

市妇女维权法庭是以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宣传、提高妇女在法制社会中的平等地位为目标,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判案,对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制裁的专业审理机构。它是司法审理体系的有益补充,是妇联组织充分实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利载体,是实现社会主义法制民主化、人性化的有效途径。

一、妇女维权法庭建设的基本情况

市现有妇女维权法庭1个,全称为市妇女维权法庭,该机构始建于,是由市人民法院和市妇联联合建立的非建制性单位,现机构挂设在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庭人员组成共6人,其中包括审判长3人,审判员2人,书记员1人,妇联专职陪审员1人,妇联征集社会陪审员34人,基本实现了机构组织完备、职能分工明确、符合妇联维权要求、确保判案公正公平。

在日常工作中,妇女维权法庭主要受理以下九种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

(一)因家庭暴力引起的婚姻家庭案件

(二)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案件

(三)侵犯妇女儿童财产权益的案件(主要是非法剥夺出嫁女的继承权以及丈夫侵犯妻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儿童要求离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案件)

(四)剥夺母亲对子女监护权的案件

(五)老年孤寡妇女赡养权受侵害的案件

(六)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的案件

(七)侵犯妇女承包经营权的案件

(八)关于儿童抚养权、教育权等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案件

(九)其他明显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

自成立妇女维权法庭以来,共依法及时审结了1023件维权案件,其中—,市妇女维权法庭全年共受理了315起维权案件,主要涉及有家庭暴力案件、诉求赡养费及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几个方面,其中重大典型案件30余起,均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并收到极好的宣传警示作用。妇女维权法庭作为广大弱势女性群体的庇护所和争取实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其具有天然同性弱小和依法援助的性质,加之市人民法院在维权法庭建设中给予了广泛、合理的优惠政策,使很多女性当事人享受到了减免案件诉讼费的便利,深刻体会到维权法庭的优越性。在04—受理的维权案件中,其中就有100多件案件给予了减免诉讼费的政策,全年共计减免诉讼费用近万元,这对于本身没有经费来源的维权法庭和经费一直较为紧张的市人民法院而言,具有相当大的难度,但也充分体现了相关领导对妇女维权法庭的关注和重视。

二、妇女维权法庭发挥作用的情况及原因

妇女维权法庭是由司法机关主持,由妇联提供民众陪审员,针对涉及女性权益问题进行的专业审判,同时他也审理一些群众舆论反响较大、涉及道德与法律边缘的民事案件,因此妇女维权法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具有妇女权益维护性。妇女维权法庭,顾名思义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畴内最大限度的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帮助广大妇女实现合法要求的有力武器。妇女维权法庭的建立运营,真正使妇女姐妹们实现了“想要说理,敢于说理和有地方说理”的愿望,推动了和谐社会女性维权和男女平等的法制化进程。

二是体现群众意见广泛性。在市妇联的精心选拔和正确指导下,现全市共有妇女维权庭陪审员35名,他们是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群众,职业不同、文化水平不同、社会关系也不同。通过他们的陪审和合议,能真实反映出群众对待一类案件的意见和看法,也有助于司法制度中人性化、民主化体现。

三是实现重点案例宣传性。妇女维权法庭受理的案件一般都具有家庭性、教育性及伦理性特点,这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较为重要的一环。市妇联在加强维权法庭建设的同时也联合市广电局《法制在线》节目,对一些影响较大,具有警示意义的案件进行重点宣传,警钟常鸣、防微杜谏。如在发生的磨刀石前进村杨秀芝以暴制暴杀夫一案中,我们就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制短片、做网络新闻,在提高群众对这起家庭暴力案件关注程度的同时,更宣传了家暴的危害和预防制止,同时也积极宣传了我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场所和救助场所,收到很好成效。去年,我市在电视台做了有关维权的新闻8条,电视评论4条,案件分析3件。

四是推进法律常识普及性。随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人心,两性和谐发展也逐渐提上了社会发展日程,更多的女性关注维权、想要维权,因此参加妇女维权法庭旁听的人员数量也日渐增加,每件维权案件的旁听人数不足20人。,达到了50余人,和,一些社会关注、影响大的案件在民事审判庭坐无虚席,每一起案件的审理也成为一次法律常识普及课。

三、妇联干部任人民陪审员发挥作用的情况

,经市人大批准、省高院统一培训,市妇联有一名维权干部成为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全市共计10人的陪审员队伍是全国陪审员制度改革后市首批陪审员,也是具有人大批准的合法陪审权力的陪审队伍。妇联干部成为其中一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一是妇联陪审员具有妇女维权、维护陪审制度公正性的作用。经过省高院为期一个月的统一培训,我市妇联的人民陪审员通过了陪审员资格考试,也更明确了陪审员在陪审中在遵循公正、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应具有的素质,因此在陪审过程中能够摆正位置、平稳心态、依据法律、合法合议,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女性争得更多的合法权益,用娴熟的法律条文、更加严谨的法律知识增加在合议庭中的份量。

二是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树立了广大女性勇于维权的信心。前些年,有很多女性害怕维权、不敢维权的原因之一在于法庭的男性垄断氛围,这样的环境使她们对女性权益能否切实得到维护产生疑问。随着近些年来女法官、女审判长、女陪审员的出现,确实有助于打消妇女群众因性别差异而产生的疑问,尤其是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更使她们放了心、壮了胆、有了底,认为在法庭上确实存在维护妇女权益的一方,确实有保障女性利益的发言人,确实能够实现对女性维权的公正、公平,从而极大的激发了她们维权的意识,更树立了坚决维权的信心。

三是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为推动妇联维权工作进步提供有力保证。妇女维权法庭的审理、审判为妇联工作提供了很多可供借鉴的案例,使妇联维权工作充分接触和了解到基层妇女在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和境况,这是我们从书本上、工作中所了解不到和了解不透的。通过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有效的促进了我们的维权工作朝着“倾听女性呼声,解决女性难题”,求实效、办实事方向不断进步。

四、当前妇女维权法庭在建设中的困难及解决办法

妇女维权法庭作为一个非建制性单位,他的建立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其他财政拨款单位在物质基础上具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今后的发展及壮大中确实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但这些困难也是我们要克服和正在努力突破的。

一是资金不足。妇女维权法庭是一个专业审判法庭,但由于他具有的特殊性质又使其具有救助的职能,减免诉讼费用在诉讼受理中是经常发生的现象,但由于案件受理必须经过法院的财务管理体系、维权法庭开庭也要占据法院的专用房间,这些都给法院造成了一定的不便和损失。同时人民陪审员的交通费用、法律文书的替写这些也都需要一定的资金,因此,资金不足一直是妇女维权法庭在建设发展中的一个硬伤。市妇联在维权法庭发展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方法尽量缓解资金问题上的缺口。一是与市人民法院做好协调,在审判庭的占用、法官的审理时间上尽可能减少矛盾。二是从妇联公用经费中节省一部分用于维权法庭的建设。

二是宣传不够。在过去的几年中,尽管我们利用各种载体对维权法庭也做过大量宣传,但还是没有在妇女群众中把维权和法庭两个概念联系起来,没有起到最佳的宣传效果,也没有使广大妇女群众最大限度的应用妇女维权法庭。因此在今后的一段工作中,我们对妇女维权法庭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使女性姐妹们充分知晰、了解这个妇女权益保护的机构,把他当成是自身权益维护的有力手段。

镇妇联调研报告篇3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反映人民群众意愿,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为妇女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持和更加广阔的工作平台,同时也为妇女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党联系妇女群众桥梁和纽带的妇联组织,如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开创工作新局面是摆在各级妇联组织面前的重要课题。

笔者通过调查问卷、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基层妇联组织参与和谐社会进行了专题调研。本文从妇联组织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优势出发,着重分析了妇联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所面临的工作职能、模式、机制、方式、妇联干部能力素质等方面存在问题,并摸索妇联组织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途径,从发挥工作优势、建立良好机制、深化家庭建设、维护妇女权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入手,探索妇联组织参与构建和谐社会之路,让更多人的关注妇联组织参与和谐社会建设,让妇联组织更好的参与和谐社会建设,从而开创妇女工作的新局面。

关于妇联组织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反映人民群众意愿,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紧紧依靠包括妇女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也必将造福于广大妇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为妇女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持和更加广阔的工作平台,同时也为妇女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党联系妇女群众桥梁和纽带的妇联组织,如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开创工作新局面是摆在各级妇联组织面前的重要课题。近日,笔者通过调查问卷、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基层妇联组织参与和谐社会建设进行了调研。

一、妇联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优势

妇联有着占人口半数的工作对象,有着与各级政权组织相顺应的工作网络,有着工作延伸到家庭的特点,妇联工作不仅仅与广大妇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更渗透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离不开广大妇女的积极参与,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妇联组织在推动和谐社会建立中,有着独特作用和优势:一是有独特的政治优势,妇联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社会支柱,在人民群众心中具有高度的信誉度和公信力,是在社会上有影响力、凝聚力、号召力的人民团体。二是有丰富的资源优势,妇联是我国最大的、最有影响的妇女团体,并在其中发挥了“半边天”的巨大作用,这使妇联工作的触角得以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使其具有了其他民间社团不可比拟的整合各方面资源的巨大能量。三是有独特的工作优势,在长期的实践中,妇联创造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履行职能的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四是有特殊的载体优势,妇联牵头开展的“五好文明家庭”、“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来料加工”等各项活动,涵盖了妇女文明、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最好载体。五是有健全的网络优势,妇联组织有有一批专兼职妇女工作者活跃在妇女工作战线上,植根于广大妇女群众中,她们热心妇女工作,致力于妇女事业,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深得妇女群众的信赖,在长期的工作中,妇联已经基本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城乡组织网络。

二、妇联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所面临的.问题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妇联组织开辟了新的工作领域,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但现有的工作模式、机制以及目前妇联干部的能力素质已不适应新时期妇女工作的要求,各个方面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工作职能错位。妇女工作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远非妇联组织自身的义务。妇联组织只是群众团体,只是“桥梁纽带”,其职能、职责都不具备直接为妇女提供政策支持、培养使用,教育管理、解决问题等行政能力,对妇女与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卫生、环境等重大问题也只发挥民主监督、沟通协调的作用。妇联工作不能等同或代替妇女工作,二者除了在工作对象和目的性的一致之外,其内涵与外延、职能定位、工作方式等都有明显的区别,将妇女工作片面理解为妇联工作,使得妇女工作出现了一定的“错位”。

(二)组织模式陈旧。妇联组织是妇女工作的具体承载者,它必须随着时代和环境的变化不断自行调整和适应,从而建立起一种有意识的协调力量和活动规范合作系统。而目前,我县妇联组织与新时期开放性、社会性、灵活性、多样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从纵向来看,特别是在城市重心下移,下岗、失业、贫困妇女大部分积淀于基层,人们对基层的依赖性也大大增强,妇女组织体系应该放在基层。相对而言,我县基层妇联组织体系不够健全,基层组织的编制和经费少,基层妇联干部存在严重兼职情况,导致妇女工作在基层有弱化的现象。从横向来看,我县在妇联组织建设上,还没有树立“动态开放”地建妇联的思想,没有形成以妇联为核心的外围的组织体系。

(三)工作方式落后。以前,妇联承担的社会公共职能除了和自身组织密切相关的特色项目,如参与和妇女发展有关的法律政策的拟定与实施、妇女维权之外,更多的是响应政府号召、或者拾遗补缺。从而导致工作方式的较为呆板、保守。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妇联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日益显现出来。这就要求妇联组织在工作方式上进一步创新,从封闭性走向开放性,从行政化趋于社会化。

(四)能力素质偏低。当前基层妇女干部素质能力相对较低。乡妇联主席和村妇代会主任特别是村妇代会主任自身素质较低,对妇女工作认识不够,在工作目标、措施上没有超前性,不能把握妇女工作大局,有“就妇联论妇联”的狭隘意识,不知道该怎样去开展妇女工作,在服务弱势人群、帮助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上难想高招,对妇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向上级组织反映,没有带动大家共同致富的意识和能力。为此,提高妇联干部自身素质是妇联组织面临的严峻挑战。

(五)维权手段较弱。受我国封建社会长期形成的“男尊女卑、男强女弱、生儿防老、续继香火”等封建余毒思想的深入侵浊,妇女在婚姻家庭中容易遭遇家庭暴力、性别歧视、遗弃等权益侵害,妇联在维权方面缺乏有效措施,事实上还处于工作上的薄弱环节。

三、妇联组织有效参与构建和谐社会几点建议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无论是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协调利益关系、凝聚群众人心、维护社会稳定还是建立健全新型的社会管理格局,都需要妇联组织发挥优势、承担责任、踊跃参与、履行职能。

(一)发挥工作优势,为妇女发展提供发展平台。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过程中,妇联组织要从妇联独特的社会定位出发,着力把握“党政所急、社会所求、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结合点,组织带动妇女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者、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参与者、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创造者和传播者,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从妇女的实际需求出发,发挥优势,履行职能,团结、凝聚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妇女与男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发挥好妇联作用。

1、围绕“三农”问题,为农村妇女搭建致富平台。妇联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以“富裕在农家、美德在农家、和谐在农家”为目标,为妇女致富搭好平台。一是深入开展“双学双比”活动和“学科技、比致富、奔小康”活动。切实把活动抓好抓实,提高广大妇女的致富能力,促进农村妇女的整体发展。二是帮助农村妇女提高科技致富的本领,健全农村妇女科技骨干、示范大户和经纪人队伍,加大对女科技致富带头人的扶持力度,支持她们更好更快地发展。加大对农村妇女基地培育力度,使“妇联+基地+农户”成为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的一个工作品牌。积极争取发展科技含量高、投资见效快、经济效益好、带动作用大的项目。三是加大对农村妇女的教育培训和农村富余女劳动力培训转移力度。通过科技培训、科技资料发放,把实用技术培训入户到人,特别是因地制宜地开展种植业、养殖业等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村妇女的就业竞争力和创业能力。做好农村富余女劳力由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移的引导,积极拓宽劳务输出门路,完善科技培训、产业示范、协作服务体系,为妇女增收致富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

2、围绕来料加工业,为女性搭建就业平台。把发展来料加工业作为激励妇女创业的有效载体,突出行业特点,提高加工质量,加强创业指导,继续实施好来料加工业的技能培训,发展壮大加工队伍,帮助有创业意向和潜质的女性更好地创业。并采取得力措施,保证来料加工业务的健康发展,引导部分优秀来料加工来料经纪人直接登记为个体经纪人或经纪公司,加大对经纪人的规范管理和指导方式进行新的探索,使来料加工成为我县女性创业的一面旗帜。

3、围绕统筹城乡发展,为城乡妇女搭建创业平台。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作用,着力统筹城乡发展,积极开展“科技牵手、项目牵手和资金扶持”活动,结合实际,特别是发展农村特色经济,实现城乡妇女发展资源对接。大力实施“巾帼致富”工程,引导妇女发展优质、高效、安全生态农业,认真组织“巾帼示范岗”与农村妇女拉手结对,为她们发展生产提供信息、资金、技术等服务,切实为妇女创业搭建好平台。

(二)、建立良好机制,科学的推动妇女工作发展。中央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给妇女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与要求,我们必须用战略的思维确定妇女工作新的目标,用科学的思维推动妇女工作的发展。

1、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整合工作对象和社会资源,搭建沟通各界妇女的桥梁,建立社会化工作体系。形成“妇联牵头、党政重视、社会支持,各界参与、共同推进”的妇女工作体系。推行妇女干部深入“一线办公制度”,驻村开展妇女问题调研,送技能、访贫困苦,倾听妇女呼声,帮助解决落实妇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一些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建立项目化运作机制,通过向上争取带动一批、左右联手扶持一批、自主发展催生一批等方法,实施更多操作性强、灵活性强、与社会关联性强的活动项目。推进社会化协调机制,通过活动项目承办、联办等手段,借力、借题、借资、借智做好妇女工作,不断扩大妇女工作的联系面。通过各种社会资源的整合,最大限度地提高妇女组织化程度,拓宽联系妇女的渠道,建立适应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妇女工作的长效机制。

2、创新工作方式。发挥妇女组织接触妇女广泛,有利接触社会,方便开展工作的优势,把妇女工作向各个领域的延伸,克服行政命令、简单划一,观望从众的工作定势,找准妇女工作与党政中心、与妇女需求的结合点,了解妇女群众的兴奋点、接入点。认识妇女工作人性化,柔性化、性别化的特征,深入研究其规律,探索妇女群众最欢迎、最愿意接受的工作方法,扩大凝聚力和影响力。

3、创新工作载体。切实按照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突出以人为本,发挥妇女工作的各种优势,借助社会各种力量实现对妇女的政治引导、素质提升,全面服务。拓展知识传播的渠道,开设符合女性特点的各种技能培训,培养“技能型妇女”。开展各种文化宣传活动,传播健康的文化理念。打造“家”字、“妇”字品牌。发挥舆论引导和心理疏导作用,大力营造妇女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深化家庭建设,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对于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加快和谐社会建设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妇联组织应充分发挥优势,抓住机遇,把家庭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第一阵地。引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1、积极开展家庭文化主题活动,提高家庭成员素质。以“平安家庭”创建为重点,以“快乐、文明、学习、科技、健康”进家为主要内容,积极引导家庭成员的广泛参与,广泛开展“学习型家庭”、“绿色家庭”创建、积极开展“美德在农家”、“婚育新风进万家”、“三优(优生、优育、优教)进家庭”活动、家庭才艺展示、家庭风采大赛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妇女和家庭成员增强学习意识、环保意识、节约意识、道德意识、人口意识,以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行为推动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人口、资源与经济协调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

2、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关注儿童良好道德养成。妇联组织要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健全家庭教育工作网络,创新家庭教育工作新模式,确立“以人为本”、“儿童参与”、“亲子互动”、“实践养成”等具有时代特色的家庭教育工作新理念。通过举办“科学教子”家庭教育讲座,全面提升家庭教育品质。通过打造服务未成年人的教育、培训、展示、活动四大平台,培养儿童健康独立的人格,形成尊重儿童成长规律和人才培养要求、身教重于言教、提倡两代人文化反哺、在家庭道德教育实践中相互学习并沟通交流的现代家庭教育新内涵。通过实施“母亲素质工程”,不断提高母亲的综合素质。通过开展“为国教子、以德育人”为主题的“双合格”活动,引导和带动家长以身作则,提高拒腐防变的免疫力。从而为儿童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3、拓展文明家庭创建领域,促进和谐社区建设。重视发挥家庭的特殊作用,努力形成“人人关心稳定、家家争创和谐”的良好局面,广泛开展“五防”、“七无”活动,传播文明的生活理念,弘扬文明新风,倡导优良美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活动,使家庭创建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真正达到教育群众、引导家庭的良好效果。家庭文明创建活动要和乡村的文明创建活动相衔接,与文明城市建设相呼应,不断拓展家庭文明建设的领域,引导家庭成员走出家庭,建设新农村,奉献社会,争做良好文明风尚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做和谐文明新村建设的参与者和推动者。

(四)、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这其中包含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实现男女和谐发展的重要内涵。妇联组织应该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妇女群众的利益作为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切入点,探索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等多种手段,营造促进妇女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1、强化国策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男女两性和谐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要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从“重在认识,重在落实,重在合力,重在持续”入手,探索建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长效机制,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促进妇女发展,努力推动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积极协助政府实施“两法”、“两纲”,促进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为妇女儿童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社会环境。

2、加快参政议政进程,拓宽妇女利益的表达渠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妇女发展纲要中有关培养选拔女干部的规定,主动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完善女干部推荐制度,加强女后备干部人才库建设,推进党委、人大、政协女代表和女委员以及决策层、管理层女干部比例的提高,进一步做好妇女进村“两委”工作。充分发挥女党代表、女人大代表、政协女委员的作用,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特别是妇女的愿望和要求,把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的思路转为政策和具体措施。

3、关爱弱势群体,推动社会公平与正义。高度重视和维护妇女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重视对弱势妇女群众的帮扶工作,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在扶贫工作中引入性别意识,建立扶助弱势妇女群体的长效机制。积极创新扶贫模式,增强“造血功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把治穷与治愚结合起来,如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实施“贫困母亲救助”、“春蕾计划”行动,通过妇联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合作,实施全社会援助的办法,形成部门齐动、上下联动的格局,以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

(五)、加强自身建设,充分提高妇联组织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内涵要求给各级妇联组织的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努力提高妇联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工作水平。

1、巩固基础,提高妇联组织团结凝聚的能力。一是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妇联干部是广大妇女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头雁,她们的素质、能力直接影响着我们事业的成败。为此,我们必需通过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塑造一支有学习能力、调研能力、谋划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服务能力的专业妇女干部队伍。二是建设良好的工作网络。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农村妇女组织的巩固上,放在乡镇妇女组织职能的完善上,放在机关妇委会作用的发挥上等团体会员工作的互动上,放在新经济领域和新市民妇女组织的兴建上,不断扩大妇女工作的依托面。对妇联的组织覆盖不具备条件的领域,要大力发展各种类型的联谊组织,加大与社会其他组织交流的力度,尽量填补妇女工作的“空白点”。

2、拓展功能,提高妇联组织服务发展的能力。一是依靠妇女精英层。抓好创业型、科研型、技能型妇女人才的培养,优秀女企业家、女岗位能手、女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培植,通过长期与短期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培训与考察相结合的形式,使妇联成为成功女性的加油站。二是联系妇女中间层。发挥“巾帼示范岗”的联动作用,通过组织观摩、结对、比赛等活动,激活争创的内驱力,强化争创的外动力,提高争创活动的层次。实施“凤还巢”行动,推动务工妇女返乡创业。建立创业基地、扶持创业实践等形式,使妇联成为创业女性的服务站。三是带动妇女最基层。真情关爱农村妇女,真心帮助面临困难的弱势妇女。开展以法律援助形式的实质性服务,帮助失困难家庭排忧解难,增强创业就业意识,提高创业就业技能,鼓励、引导、帮扶更多的妇女创业就业。

3、延伸领域,提高妇联组织统筹协调的能力。一是构建更加开放的合作模式。走出本地做妇女工作,加大与兄弟县市、兄弟乡镇、各相关组织间的互通。加快与国内先进地区妇女工作的互联,优势互补,共同做好妇女工作。二是构建更加开放的信息平台。走出八小时之外做妇女工作,充分运用网络,创新工作手段、活动方法和运行机制,切实提高效率,增强服务效能,扩大联系面,提高影响力,使之成为发现妇女、发动妇女、发展妇女的窗口,为妇女开辟学习的绿色通道。三是构建更加开放的评价体系。跳出妇联做妇女工作,召开重大项目听证会,邀请专家、学者、各界妇女代表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推动问题的解决。广泛听取妇女代表对妇联活动的评价与意见,让妇女群众全方位了解妇联工作,全过程参与妇联工作,全角度评价妇联工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为妇女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持和更加广阔的工作平台,同时也为妇女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形势下,广大妇联组织要从妇联独特的社会定位出发,充分发挥自身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努力开创妇女工作的新局面。

镇妇联调研报告篇4

12338维权热线在2008年开通,已经运行了近5年,热线开通以来,为妇女儿童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受理有关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投诉,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12338”热线的开通搭建了妇联组织与妇女儿童沟通服务的扁平化平台,符合广大妇女群众的维权需求,也让热线成为了广大妇女群众的一条“解忧线”、“希望线”、“维权线”、和“司法保护线”,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近年来,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坚持公益为民的改革方向,以有序竞争、方便群众为原则,成功取缔人力三轮车,规范客运摩托车,初步形成以公交车为主、出租车为辅的常规公共交通体系。现有公共交通运营企业2家,即渝运集团石柱分公司和石柱互邦公司。开通公交线路8条,拥有公交车55台(其中23台按公交车许可、32台按班车许可),万人拥有量达到5台;出租车100台(其中公司自营32台、挂靠承包经营68台),万人拥有量达到9辆。拥有公共交通座位数2332座,其中公交车1832座,出租车500座。公交车日均行驶里程5981公里,日均实载率43.7%,日均载客量2.7万人次,覆盖城区及周边三河、下路场镇。出租车日均行驶里程 370公里,日均实载里程210公里,平均里程利用率56%,日均载客量达2.1万人次。

一、热线咨询的基本情况

到目前为止,“12338”热线开通以来,共接听、解答470余次,主要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的法律咨询、妇代会主任待遇、社会福利等问题的咨询。在婚姻家庭纠纷中,家庭暴力占了绝大部分,子女抚养问题、婚外情等问题也较为突出。从询问题所占的比例可以看出,离婚问题、家庭暴力问题仍然是家庭纠纷的主要问题,此类问题涉及婚外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女性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取证困难,自身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不良侵害。

加强组织建设。先后成立了高邮市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高邮市规范性文件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委员会和领导小组、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妇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各单位妇委会主任担任联络员。为切实维护好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热线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妇女儿童维权难度大。大量的妇女儿童维权需求与有限的维权力量是热线遇到的一个瓶颈问题。热线接到很多请求处理家庭暴力、妇女儿童人身保护等问题,但由于职能、资源和人力不足,暂时还不能满足每一个妇女儿童的维权请求,只能以妇女儿童的维权为重点,集中精力在对那些影响重大、典型的、有代表性的妇女儿童侵权事件的处理上。

二是维权水平有待提高。“12338”热线主要是依靠妇联干部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妇联干部虽然经过培训,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但由于缺乏实践经验,在咨询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一些意见欠妥之处。在热线运行的过程中,妇联干部在缺乏规范的咨询指导,对各类咨询问题的把握不一定准确,存在解答标准不一的情况。

三是基础设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目前,“12338”热线通过普通电话接听来电的方式。这种方式存在很多弊端:不能对咨询来电进行分类接听、无法实现通话录音、不能很好地实现语音留言、传真等功能、不利于来电的统计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12338”效率的提升。

三、今后的工作设想

应提高对公文处理工作的认识。要教育公司所有干部特别是中高层干部充分认识公文处理工作在企业的管理中的重要性。要站在事关企业形象,事关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事关企业有序运作的角度认识公文工作,将之纳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用心抓,全面提高全公司的公文水平。

社会竞争带来的心理压力。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给农民带来了丰富的物质财富,同时,也因为激烈的社会竞争给人们带来了强大的心理压力,很多妇女喜欢和其他家庭做比较,谁也不想被落在后面,发现别的家庭某一方面优于自己的家庭,而自己又认为没有能力赶上别人,这便会由羡慕导致妒嫉心理的产生,同时还造成了普遍的心理焦虑。此外,子女教育、生活单调、寂寞、人际关系等问题,都给农村妇女们带来不同程度的心理压力

(一)切实提高热线的咨询水平。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热线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热线接听人员的维权能力和水平。通过设立专家咨询日,邀请法律、心理、教育方面的专家到热线值班,提高热线咨询水平,提升“12338”热线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二)加大对典型个案跟踪处理力度。建立“12338”热线个案处理协调小组,整合相关部门的力量,组建一支由各部门人员参加的协调小组,通过将个案转交相关部门办理,或由协调小组直接办理的方式处理个案,加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力度,提高覆盖面,力争能够帮助每一个有合理维权诉求的妇女儿童。加强对个案处理结果的考核,保证每个个案维权的质量。

(三)加强对热线的宣传力度。通过公益广告宣传、宣传册,扩大“12338”的知名度,让更多的妇女群众知道这条热线。与新闻媒体合作,进行个案的宣传,扩大“12338”的影响力,让更多的妇女儿童认识和了解“12338”。争取社会各界对热线给予更多的支持。“12338”妇女维权热线系统是一个渐进的、不断探索的过程,相信在领导的重视、各部门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下,“12338”热线会越办越好,维权力度会越来越大,成为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神。

②家务负担繁重。受调查的少数民族妇女作为母亲和妻子,家务负担需要投入不少的劳动力,占据大量的业余时间,没有充足的时间条件接受再教育。

镇妇联调研报告篇5

一、全市社区基本情况:

干部队伍:全市社区居委会干部共计xxxx5人,其中女社区居委会干部175人,占社区居委会干部总数的90%。全市社区全部配有社区妇联主席,全部为兼职。社区妇联干部队伍日趋年轻化、知识化,年龄在40岁以下占60%,文化程度全部为高中以上。

阵地建设:全市有活动阵地的社区26个,其中,妇女维权站14个,家长学校10个,儿童之家2个,部分社区兼有妇女维权站、家长学校、儿童之家,例如xxxx城17个社区中,妇女维权站17个、家长学校17个,儿童之家2个,较好地发挥了应有的功能。

工作经费:社区妇联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工作经费按照一事一请示的原则由社区支付,受各地财政状况不同,每年社区用于妇联工作的经费支出参差不齐,最多的全年妇联工作经费xxxx0元,例如xxxx城区老城社区 “三八”节支出活动经费xxxx0元,最少的为400元,极个别社区甚至不足xxxx元。总体来看,社区妇联工作经费十分紧张。

二、社区妇联工作开展情况

主要工作做法:

(一) 完善社区妇联组织机构,为社区妇联组织开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充分利用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有利契机,将思想好、作风正、素质高、年纪轻、热心妇女工作的妇女骨干充实到社区居委会担任社区妇联主席职务,做到“哪里有社区,哪里就有社区妇联组织和社区妇联主席”。为便于社区妇联工作的开展,还采取由社区党委书记兼任社区妇联主席,做到“党建带妇建”。xxxx城区有三名社区主任兼任社区妇联工作,各项工作成为xxxx城区社区妇联工作的典型。调整后的社区妇联更加富有活力,社区妇联干部工作积极性明显增强。利民社区妇联被省妇联评为“三级五好”创建活动先进集体,还被评为全国“平安家庭创建”先进社区。

(二)提高社区妇联干部素质,提升社区妇联工作整体水平

一是提高学历教育。全市社区妇联干部中,有20人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现有10人大专在读,2人本科在读。二是坚持业务培训。xxxx城区妇联把每月28日定为社区妇联主席例会日,采取以会代训、座谈、讨论等形式进行妇女工作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每年3月和6月进行工作档案互检,将17个社区分为3个小组,小组与小组之间开展工作交流,选出一个典型在下一次例会上作经验交流。三是重指导抓典型。根据社区独特的优势,鼓励每个社区重点抓好1-2项工作,并重点指导,作为品牌工作全力打造,形成百花齐放、百花争鸣的工作局面。各镇区妇联根据社区工作任务,先集中培训,再选取定位社区妇联工作切入点,深入社区帮助设计工作载体,进行工作指导,树立典型。如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工作,xxxx城区妇联选取北山社区作为示范点,区妇联帮助完善制度,邀请法律人士讲课,印发宣传单,组织开展大型文艺演出宣传“零家庭暴力”创建工作;创办“无围墙工厂”时,xxxx城区妇联以老城社区为示范,邀请“xxxx市夕阳红编织协会”老师前来授课,成立xxxx城区第一个手工制品加工点。区妇联带队到xxxx联系加工加工活,回来后组织下岗失业妇女进行加工。当一项特色工作形成一定规模时,及时总结经验,召开会议进行推广。现在17个社区中有60%以上有自己的特色工作。

(三) 完善社区妇联服务职能,增强社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

社区妇联服务是增强妇女认同感、凝聚力的`核心。全市社区妇联紧紧围绕平安和谐家庭创建、妇女就业再就业工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开展活动,为妇女办实事、解难题,真心实意的为妇女群众服好务,受到了妇女的普遍赞誉,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得到了增强。在开展平安和谐家庭创建活动中,利民、老城、民主、北山等社区妇联组织开展“平安家庭大家创”恳谈会,围绕处理好婆媳、夫妻、邻里关系及“四防”知识等方面进行座谈,让大家参与点评善恶美丑。各社区成立各种志愿者队伍80多个。利民社区治安巡逻队在执勤时,不但成功解救了一个被骗的小女孩,还捣毁一个传销窝点,由此掀起一次社区内暂住人员大清查,全面改善了小区内治安环境。在下岗妇女实施再就业工程中,翰墨社区妇联与xxxx造纸厂、凤化集团、富华市场等单位建立合作关系,90%有就业意愿的下岗失业女工实现再就业。老城社区以带头人刘凤玲为依托创办了老城社区插花部,安置下岗妇女300多人。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中,各社区妇联建立了妇女维权站,做到来访妇女有人接待,权益受侵害有人帮助协调解决。举办了巾帼矛盾纠纷调处志愿者培训,在社区内办板报、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老城社区一妇女被其丈夫殴打,社区妇联主席接到来访后,联合三名社区干部连夜深入其家中,批评其丈夫,又先后三次来到其家中,调节矛盾,最后,其丈夫向她妻子认了错,答应以后再也不打妻子了。利民社区妇联化解家庭及邻里纠纷30多起,帮助一户分居近两年,已提出离婚诉讼书的夫妻,经过20多次调解终于又和解。

三、存在问题

(一) 普遍存在“三无”现象。即社区妇联主席无编制、无工作经费、无专职社区妇联主席。社区妇联干部没有编制,导致妇联干部队伍不稳定,不利于工作的连续性和长远性。

(二) 妇联主席的工资低、待遇低,工作积极性不高。并且妇联主席兼职过多,找不到妇联工作的定位,导致妇联工作成为“副业”。

(三) 工作经费缺乏。社区普遍存在工作经费不足的现象,因此用于妇联工作的经费少之又少。需要开展工作和活动都要临时写报告申请,还不能保证能申请到,经费不足,不能保证活动经常有序开展。

(四) 社区妇联干部的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社区妇联干部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四、意见建议

(一)争取重视,切实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建带妇建”的原则,把社区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套体系建设之中。给社区妇联干部定岗位,定工资方面给与积极的政策支持,稳定社区妇联干部队伍,要积极探索及解决社区妇联干部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途径,解决社区妇联干部的后顾之忧。

(二)加强培训,提高基层妇女干部的素质。要把社区妇联干部培训纳入妇联干部培训教育的规划中,有针对性地对社区妇联干部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提高社区妇联干部的业务能力、创新能力。要增强社区妇联干部的责任意识,面对繁杂的、琐屑的事务,面对需要帮助的妇女群体要有热心、耐心、爱心。

(三)拓展服务职能,增强“联”字功能。各级党委、各地妇联组织都应抓住机遇,主动为社区妇女搭建成长成才的舞台。社区妇联要依托妇女维权站、妇女学校、家长学校等阵地强化服务功能,把服务妇女、妇女作为妇女工作的出发点。发挥好社区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就业再就业、扶持老弱病残等困难妇女等方面的作用,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要积极发挥“联”字功能,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帮助、关注社区妇联工作,形成合力助推社区妇联工作。

镇妇联调研报告篇6

20xx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明确指出:“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针对深泽县家庭教育状况,现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谈谈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一、家庭教育状况对人的健康成长的重要性

这方面,古今中外正反两方面的例子很多。名人成功家教举例:我国历史上几千年流传下来,几乎是家喻户晓的“岳母刺字”“孟母三迁其居”的故事,就是古代我国人民重视家庭教育,重视对子女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子女成才成名的典范。我国著名体操明星李小双,两次荣获奥运会冠军。但在金牌的道路上,他经历了许多常人难于承受的伤痛和失败。李小双在回顾自己前进道路时说,妈妈永远是我的精神支柱,因为妈妈总是勉励我面对挫折,接受失败。妈妈常说只要有耕耘,总会有收获。妈妈的鼓励,成为他前进的动力,这就是家庭的熏陶和家教的力量。

失败家教调查: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家庭教育的因素,也有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失误。其中有30名青少年的犯罪,主要原因是家庭教育问题。具体分析有6种不同的状况。

1、忽视、放纵。对子女不管不教,强调工作忙,认为对孩子只要能吃饱穿暖就成,其他任其放纵。俗话说:严是爱,松是害,不管不教要变坏。在调查的30名犯罪人员中,这种情况比例最大,共11人,占36.7%。

2、重智轻德。只关心孩子学业成绩而不问其思想行为表现。结果儿子做了坏事,父母后悔莫及。这种情况有两人。

3、有爱无教。对孩子溺爱娇养,有求以应。以至孩子一旦不能满足,就走上犯罪道路。这种情况比例也不少,占30%。

4、破裂家庭。由于父母离异,孩子从小就没有受到家庭完整的关爱,养成性情冷漠、怪癖、自暴自弃。这种情况也有一定比例,占13.3%。

5、粗暴施教。信奉“棍棒之下出孝子”的哲学,对子女动辄打骂,棍棒相加,严重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终致走上流浪社会干坏事的灾难后果。这种情况有两人。

6、父母行为不正。有的是沉迷私彩,嗜酒滥赌;或生活上爱贪小便宜,手脚不干净对孩子带来极坏影响,终致酿成苦果。这种情况也有两人。

以上正反两方面的事例,都突出地说明了家庭教育状况如何,对一个人的成长,尤其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家庭教育的特性及功能

家庭教育对一个人的成长有着那么重要性取决于家庭教育本身的特性。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是构成教育系统工程的三大主柱。家庭教育相对于其他方面的教育来说,具有基础性、长期性、个体性和感化性的四个特点。可通俗概括为“四个最”即最早、最长、最个性化、最纯洁无私。

家庭是人们接受品德教育最早的地方。一个婴儿从母胎分离出来后,就开始在接受家庭的教育。甚至在出生之前就已经在接受父母的熏陶,也就是时下人们所提倡的胎教和0岁教育。一个孩子,他(她)最早的学习是从模仿开始的。他(她)观察和认识世界就是从观察和认识自己的父母及家庭成员开始。家,既是儿童生命的摇篮,也是青少年成长的第一课堂。家庭教育所具有的早期性,是家庭教育有别于其他教育的一个特点。

家庭教育对于一个人影响可说是终身的。其他方面的教育有一个年龄段的划分,如学校教育的小学阶段,一般是6至12岁;中学阶段是13至18岁;大学阶段是19岁至22岁。而家庭教育是没有时间划分的。虽然一个人的幼儿时期主要接受家庭抚养和教育,但在他(她)上学以至走上社会独立生活后,仍然无时不在受到家庭教育的影响。家庭教育的长期性、终身性,是家庭教育有别于其他教育的.又一个特点。

由于每个家庭和家长在社会职业、经济收入、生活水平、受教育程度等存在的千差万别,必然反映到家庭教育上的千差万别。然而,不论什么家庭出身的孩子,其婴幼儿时期都是一张白纸。在青少年时期可塑性也很大。因此,为人父母应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从自身和家庭的实际出发,为孩子的成长画上美好的图画。最纯洁无私,也是最富感染力。家庭教育建立在父母和家庭成员最纯洁无私的关爱基础上,具有亲情感化和潜移默化的特点。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对他(她)影响最大最关键的是什么?应该说那是因人而异的。有的是严父或慈母或其他成员对他影响最大;有的是某个阶段的学校教育或某个老师或同学对他影响最大。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家庭对一个人的影响是最富有感染力的,也是人的一生最难忘的。

家庭教育所具有的最早、最长、最个性化和最富感染力的特点是其他方面的教育所不能代替的。一些教育家、文学家和诗人把家和家庭教育形容为“儿童生命和成长的摇篮”、“奠定孩子品德的基石”、“人生道路上的宁静港湾”、“沙漠中的一泓甘泉”、“能遮风挡雨的一把伞”等等;一些优秀家庭教育的家长更有亲切的体会,认为家庭教育“为孩子插上腾飞的翅膀”、“给孩子一笔做人的精神财富”、“给孩子一个人生的支点”等等,这些都突出和形象地说明了家庭教育具有特殊功能和重要作用。

镇妇联调研报告篇7

什么是失独妇女?一些家庭,疾病或意外让她们失去独生子。在经历了“老来丧子”的人生大悲之后,已失去再生育能力,只能独自承担养老压力和精神空虚。走访了塘南社区的失独妇女,走进她们的生活,倾听她们的心声和诉求,在走访中,大多数人员表示只要身体状况良好,生活能自理,决不给社区添麻烦。但存在的问题十分令人担忧:

(一)精神状态不佳。主要表现在无法接受现实,一是搬家离开熟悉的生活环境,不善与人交谈交往。二是生活态度冷淡,得过且过,无生活质量。三是容易触景生情,看见人家热闹团圆的场景,感到悲伤。

(二)对养老问题普遍担忧恐惧。普遍担心生活无法自理时无人照顾,其中有人表示曾想要去养老院,但却因为没有子女,而导致院方根本不敢收。对方回复,一旦她有个三长两短,医院没有能力和责任去处理。

(三)部分人员生活拮据。这些人收入普遍不高,有人还要赡养年事更高的父母,尤其无经济来源者生活贫困,患病人员更加贫困。

(四)身体健康状况受影响。这些人员普遍显得苍老,因长期悲伤影响了视力、肢体运动功能、心脏等主要器官功能受损。体弱多病,又因病导致生活更加贫困。

目前的失独妇女问题主要表现:

(一)社会和个人缺乏对失独妇女的关心。目前人们对失独者还是没有什么概念,并不了解她们的需求和痛苦,更别说去关心帮助她们,一些失独妇女她们选择了“弃世”,自动脱节疏离于社会,使得很多人都无法走近她们,甚至一部分人带着有色眼镜看她们,非但没有去关心帮助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还歧视她们远离她们,这必会在她们的痛苦上雪上加霜。

(二)无人养老,无人送终。“不怕死,只怕老,只怕病”,成了失独者”群体中广泛流传的一句话。失独父母大多数都是50岁之后的人群,监护人问题使得这些老人有钱难买养老服务,养老院以“没人签,出了问题谁负责”为由将失独老人拒之门外。另外一部分失独父母经济困难,身体健康状况欠佳,她们的晚年生活在身体上和精神上受着双重的折磨,养老面临着窘境。

(三)缺乏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失独妇女的心理咨询、精神慰藉缺失等问题非常突出,但中国目前在这个领域的专业人员和机构很少,极少有失独父母能够得到这样的专业治疗。这一块空白常常是由亲戚、朋友等人的安慰填补,这些非专业人士所能提供的心理医治极为有限。

对缓解失独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针对失独群体的专业心理咨询小组。在失独者主动要求或愿意接受的情况下,联系专业人员免费为失独者进行心理干预和哀伤辅导,帮助她们调整认知、分散注意力。尽可能帮其缓解精神抑郁。并将心理辅导、义务巡诊、临终关怀等多元化服务相结合,帮助失独者早一点走出心牢,重新找到生活的目的和动力。

(二)解决失独妇女的内心孤寂,丰富其精神生活。定期开展失独妇女联谊会,把失独者组织起来,提供专门的活动室让失独者们坐在一起分担悲痛,互相倾诉、互相帮助,同时,社区的工作人员应该及时掌握她们的生活和心理动态,针对个别问题主动上门沟通,解决实际困难,让失独者早日走出阴影。

(三)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建立对失独妇女关爱的纽带。失独妇女在生活中往往会面临诸多正常家庭无法想象的困难,也这是这一群体心灵脆弱的主要原因。发动社工参与失独妇女的帮扶活动,“一对一”进行日常关照、了解信息和走访慰问,特别是经济困难的失独妇女,让失独父母觉得老有所依. (四)着手构建失独群体养老社会支持网络。如建立“失独妇女qq聊天群”或者建立类似的微博微信平台,使失独群体通过这样的平台为自己寻找到属于自己的生活空间,慢慢从失独之痛中走出来,开始了人生的另一个篇章,这在现实生活中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

现将县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工作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工作、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思考汇报如下:

一、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切实履行维权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县妇联大力实施妇儿维权工程,坚持维权与发展并重的工作思路,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平等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不断建立健全维权网络、诉求表达、矛盾协调处理机制。与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案件督办、司法保护、维权服务等工作新机制,形成了妇女维权工作齐抓共管新格局。通过建立信息收集、整理、反馈等机制,及时掌握、深入分析妇女群众的思想动态、工作和生活情况,主动向党委、政府反映妇女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为合法权益受侵害的妇女上访、申诉、表达诉求提供了法律咨询与服务。注重人文关怀、感情沟通和心理疏导,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解疑释惑的工作。坚持重心下移,切实为广大妇女提供维权服务。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热线,进一步畅通了妇联信访渠道。近2年来,全县妇联系统共受理维权投诉案件132件,均得到合理解决;每年坚持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大型宣传活动;扎实推进“和谐家庭”、“平安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活动。

(二)关注妇儿民生、促进妇儿发展。

促进妇女儿童发展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按照“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的工作要求,注重改善民生,以项目为依托,实施扶贫帮困“三项暖心工程”积极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关爱弱势妇儿,保障广大妇女儿童平等享受社会资源和公共服务。

一是实施贫困妇女救助活动:认真开展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帮助她们建立了互助机制,使她们在生产上相互帮助、生活上相互扶持、情感上相互依靠、安全上相互关照。二是实施留守流动和贫困儿童关爱行动:深入实施春蕾计划、关爱留守流动儿童行动,多管齐下、多方协调帮助解决城乡困难儿童群体的上学和生活困难问题。开展留守流动儿童示范家长学校争创活动,加大“春蕾计划”对城乡贫困家庭学生的扶助力度。三是实施妇儿健康关爱活动:以开展妇儿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和为城乡妇女提供免费及优惠体检两大活动为主线,实施惠及城乡妇女的“两癌”检查工作。组织各级妇联层层发动,层层宣传,多措并举提高妇儿健康水平。与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联合开展孕产期保健知识、儿童保健知识、儿童意外伤害防范等宣传讲座,联合开展妇女儿童普查体检活动及妇科病诊疗诊治活动二十余场,两年来共为城乡10000名妇女儿童提供优惠诊疗服务。通过建立起一个全新、系统、全面、长效的扶助贫困孤儿机制,确保全县孤儿救助工作实现长效化、制度化、公益化。

(三)夯实妇联组织基础建设,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

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对妇联组织要求更高、难度更大。实践中我们着力加强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健全组织,进一步夯实组织基础,形成了统筹城乡、覆盖广泛的基层组织网络。社会管理创新关键是抓好基层、基础。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首先必须在夯实组织基础上下功夫、求突破。为此,要进一步坚持“党建带妇建”的工作方针,着力增强基层妇女组织活力。二是阵地建设务真求实按照建设“坚强阵地”、“温暖之家”的总要求,将工作重心下移、前移,在村(社区)重点推进“妇女之家”建设,进一步加大二者的覆盖率,发挥好它们作为基层妇女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统领作用。目前,全县共建有乡镇、街道妇女联合会13个,村社妇代会310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50个,非公经济组织妇女组织30个,妇女组织和妇女工作延伸至党建工作所有领域。三是队伍建设求发展。建设高素质的妇联干部队伍始终是妇联组织做好各项妇女工作的前提和保障,特别是在社会管理创新这一全新复杂课题中,妇联干部队伍建设能否有新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妇联组织能否发挥好独特优势,在这个新领域中取得新成效。结合社会管理创新的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认为,必须以与时俱进的眼光和开拓创新的精神来开展妇联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更新学习理念和内容,跟随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要求,作为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妇联的全体工作人员都必须系统学习社工知识,掌握更多开展社会工作、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技巧,切实提高为党政分忧、为妇女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本领。二是坚持妇联干部培训制度化,特别是乡镇、村级妇联干部,每两年至少要轮训一次,确保基层妇联干部能始终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和妇女群众需求。

(四)是创新载体,延伸妇女工作手臂。“妇女之家”是妇联组织开展活动的`有效载体,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中,县妇联注重强化“妇女之家”的凝聚力量,把“妇女之家”建设成为精神文明的窗口。一是把“妇女之家”建设成为思想教育阵地。组织妇女到“巾帼书屋”阅览图书、利用多媒体开展远程教育、聘请法律工作者讲解法律知识等手段,提高妇女的文化素质、科学水平和法律意识。二是把“妇女之家”建设成为家庭美德的窗口。深化“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将“四进家庭”创建、平安家庭创建和十大孝星评选活动等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置于和谐家庭建设的大主题中,形成各具特色、整体推进的生动局面。倡导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三是把“妇女之家”建设成为宣传先进典型的窗口。培育、树立和宣传一批优秀妇女干部、先进妇女组织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引导广大妇女“学习典型,争当典型”;树立女企业家的典型,涌现了一批像长城香河中冶长城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莉等一批靠智慧和打拼创业的带头人,她们的事迹成为妇女的榜样,同时帮助她们树立创业的成就感和荣誉感。二、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面临的问题

一是参与的思路定位举措还不够明晰。长期以来,妇联具有浓厚的行政化倾向,习惯于发号召,搞活动,抓典型。重点“突不出”,遍地开花;效果不明显,容易浮于表面;影响难以持久,有时抓一个丢一个,乃至于很多工作落不到实处,落不到基层。面对新时期党提出的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很多人还不能从固有的思维习惯和工作运行模式中解脱出来。目前,各级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还处于探索阶段,对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到底做什么,怎么做,心中无数,思路不开阔,敏感度不够,还存在等待心理,很可能错失机遇。

二是妇联自身组织体系上面临新挑战。只有抓基层强基础,才能把社会管理创新落到实处。目前,我县妇联组织建设在纵向上是健全的,从县、镇,直至村级,妇联组织建设实现了全覆盖。但是,从我们的实际工作和调研情况分析,妇联组织建设还有很大的突破空间。一是在纵向上,妇联组织自上而下呈现出“倒梯形”结构,工作力量和成效有逐级弱化的趋势,真正发挥作用的是县以上妇联,乡镇、村、社区基层妇联组织的功能发挥亟待加强。二是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妇女组织虽有但不健全,而且在宣传妇女、教育妇女、组织妇女方面的作用发挥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三是在企业以及“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的力量较为薄弱,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虽是妇联的团体会员,但其工作大部分在实际上已游离于妇联工作之外。四是各级妇联与团体会员和自发形成的妇女团体之间的有效衔接程度还不够。这些都极大制约了妇联组织对社会管理创新的参与。

三是妇联干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需要创新精神、求实态度和专业知识,对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妇联干部需要系统学习社会工作知识,增强社会工作能力。

三、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面临的几点建议

一是立足发展夯基点。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解决妇女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关键靠发展,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也要求妇联组织动员妇女立足岗位多做贡献,因此,我们妇联组织要抓住“发展”这个基点,全面提高妇女素质,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的创造热情。

二是围绕社区抓重点。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社区逐渐成为各种社会群体的聚集点,迫切需要建立新型社区管理模式,妇联组织作为社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社区“妇女之家”阵地优势,在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下功夫,凝心聚力打响社区巾帼志愿者服务行动品牌,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有益的社区文化和服务活动。

三是着眼家庭造亮点。家庭是妇联工作的传统阵地和优势领域,是妇联组织大显身手的舞台,我们妇联组织要着眼于提高家庭和社区成员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主动参与家庭和社区事务管理,把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同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健全激励机制,以家庭的文明建设推进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以家庭和谐带动社会和谐。

四是参与协调攻难点。参与社会协调,是妇联组织拓展发展空间、提升组织地位、服务妇女儿童的主要途径,所以,我们要紧紧抓住协调这个突破点,把能力建设贯穿于妇联工作的始终,使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措施更加得力,服务妇女的效果更加显著,服务社会的作用发挥得更加彻底,使我们妇联组织真正成为“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责任编辑:杨娜)[县妇联关于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专题调研报告sub-info" id="sub3">妇联调研报告范文(3)|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县城周边土地被大量征用,从土地承包权利衍生的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土地征用补偿等利益分配纠葛及矛盾日益突出。在这种利益格局的调整中,歧视、侵害妇女合法的土地权益现象时有发生。这一现象阻碍了农村妇女的生存和发展,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亦成为社会广泛关注和重视的“三农”问题之一。近三年来,全县各级妇女组织共接待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信访案件42件,涉及83人,占信访总量211件的19.9%。为依法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探索妇女土地权益案件解决、落实妇女土地权益的办法、促进“和谐通道”的建设,县妇联就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进行了专题的调研。一、当前我县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到侵害的具体表现

1、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不到落实。农村妇女离婚后,土地往往仍依附于前夫,无法单独分出来;如户口移回娘家,夫家所在地将承包土地给再婚妻子,而娘家所在地也不给或无法落实其承包土地;有的村强制将出嫁女户口迁出。如木脚乡、陇城镇前几年就将农嫁居、农嫁农妇女户口强制迁出,某村规定“农嫁城”、“农嫁农”的本人及子女一律不得落户本村,建议尽快迁出。 2、征地补偿款分配权得不到保障。随着通道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对土地的非农建设性需求不断增大。土地征用补偿金用于补偿被征地农民。在分配土地补偿金时,虽然县、镇街道两级政府都明确要求要实行男女平等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村歧视、剥夺妇女特别是“农嫁居”妇女、离婚妇女的村民待遇,不发或少发土地征用补偿金。如城东村五组三十几名妇女和儿童,没有分配到土地征用补偿款。

3、集体福利享有权打了折扣。部分村在分配集体经济时采取剥夺或不公平分配的形式,导致纠纷。如“农嫁城”妇女只能享有村分红的50%,其子女不能享有;农嫁居妇女分文不能享受,其子女户口在本村的也不能享受;女方离婚后迁回本村再婚的,再婚前后所生子女都不得享受(本村男的再婚的除外)等种种村规,都使妇女的集体福利享有权打了折扣。

4、宅基地分配权基本缺失。在城乡结合部,宅基地是一项重要的福利,包含很大的经济利益,部分村在宅基地分配问题上按照男婚女嫁习俗,采取了男女不平等政策。有些村规定男子成年或结婚后可单独立户批一间宅基地,而大龄女青年、户口仍在本村的农嫁居妇女、离婚妇女包括孩子2人也不能单独立户批房,只能计入娘家或夫家大户人口。如某村妇女,离婚时儿子判给她,原房屋判给前夫,现前夫没有再婚,3个人只能享受1间宅基地,因此,村里就不同意给某村妇女再安排宅基地,导致其无房可住。

二、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到侵害的原因分析

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交融着历史和现实、法律和传统、政治经济和文化、改革与发展等诸多方面的矛盾和冲突:

1、相关法律政策缺乏性别视角。一些法律政策表面上看来是中性的,但是由于立法者没有充分考虑中国现实的社会性别利益关系,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往往会给女性带来不利,如我国现有的土地法律法规,虽然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以户为单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基于不同性别利益上的差异,忽视了由于婚姻关系而流动的农村妇女的权益,造成对出嫁女、离婚女土地权益以及相关权益的保护力度不够,可操作性不强。《承包法》30条规定如果出嫁女在新住地没有分得土地的话,其原住地不得收回其承包地,但是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承包给家庭的土地是否是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使出嫁女分割娘家或夫家土地没有一定的法律障碍。

2、村规民约监管存在盲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后,农村过分强调“村民自己的事情自己管理”,村规民约很多,什么事情都用村规民约来规范,忽略了“依法”的限制。如《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和地位平等都有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对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也专门制定了许多政策,但是部分村仍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由,以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决议、村委会决定或村规民约的形式,侵害甚至剥夺作为少数人的农嫁女、离婚妇女、大龄女的土地权益,出现村规民约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

3、利益驱动导致矛盾加剧。当前农村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村级集体经济迅速壮大,当地一般按人口分配经济收益及宅基地。农村户口利益的优厚使经济发达村的出嫁女不愿意把户口迁到其他村去,而同城镇男子结婚的“农嫁居”妇女更不愿随其夫将户口迁往城镇。长此以往,导致农村资源和经济利益增长速度有限性同人口增长速度急剧性的矛盾比较突出,利益分配、人地关系压力逐年加大,“僧多粥少”的局面使村民们认为自身的利益被抢走了,所以纷纷排斥“出嫁女”、“离婚妇女”等边缘人群。

4、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仍有残余。部分村民法律意识淡薄,重男轻女思想严重。“男尊女卑”、“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等传统观念在农村的影响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认为嫁出去的女儿理应不能与当地的村民争土地争饭吃,所生的子女更没有理由争分土地和经济利益。这是诸多损害“出嫁女”权益的村规民约得以通过的思想基础。最为明显的表现是在农村几乎户主都是男性,男性是顶门立户之人,女孩往往被看成家庭的暂时成员,早晚是“人家的人”,一旦结婚,就不再享有娘家的权利,包括土地权益,只能依靠丈夫在夫家取得财产和继承权,使得妇女在夫家事实上处于依附地位。

5、救济缺乏得力措施。救济手段的缺乏是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始终难以得到解决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许多土地权益受侵害的农村妇女找村干部,村干部因为村规民约的规定和村民代表的反对而无能为力;找镇政府或街道,总认为土地是村里的,村民思想做不通,如强制执行,则势必造成干群关系对立,影响其它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在处理中手段不多,力度不够,陷入两难境地;找到县妇联,县妇联缺乏相应的执法权限,心有余而力不足,也只能结合受害妇女所在的镇街道妇联做一些宣传教育工作,或是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但解决起来难度很大,收效甚微。协调法院,法院因为村民委员会具有社会管理的职能,由于我国法律中对妇女土地承包权缺乏详尽的可操作的司法解释,以致法院在受理、判决此类案件时弹性很大。即使诉讼时妇女胜诉,执行起来也很难。以上种种,使土地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们往往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很不容易。

三、解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目前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已经不单纯是妇女权益问题,它涉及到农村户籍制度、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农民内部的利益分配等一系列深层次问题。在现有的社会保障程度以及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之下,维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特别需要法律、政策的制度性保护,需要各级政府及部门的积极介入和有力的司法救助与监督。现根据通道县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加大普法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要在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党校中开设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及男女平基本国策等课程,有效提高领导决策层、执法者、基层干部的男女平等意识。要采取各种手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报纸、广播、墙报和文艺进村巡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把高层意识逐步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识,彻底清除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要广泛深入地搞好《村民组织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村级领导班子应在制定村规民约前向村民讲解依法建章建约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条文。要大力宣传“维持人口与资源平衡不能以牺牲妇女利益为代价”的观点。农村基层妇女组织更要发动妇女积极参与学习和宣传活动,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使她们了解国家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争取男女平等权利的实现。

2、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比例。当前农村,女性参政的比例偏低,妇女进入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农村权力机构的很少甚至没有,导致在农村重大事务的决定包括涉及利益分配的制度安排和规则制定过程中,妇女的利益要求和意见难以得到充分的表达,往往是由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决定,妇女在利益分配中处于不利地位。鉴于这种状况,有必要出台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大会中妇女应占有一定的比例,保证农村妇女在农村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参与权,进一步畅通妇女利益诉求的渠道。

3、加强对村规民约的审查和监督。农村问题具有复杂性、多样性的特点,各村因历史传统、具体情况的差异,就土地权益分配等方面制订的村规民约也各不相同,五花八门。因此,有必要在尊重村民自治的同时,出台相关法律条文,规范政府监督、管理村规民约的具体权限和程序,完善对村规民约的审查和监督,确保村民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自治权。如在村规民约的制定阶段,由政府相关部门对内容进行把关,对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内容不允许提交村民大会进行表决,从源头上解决村规民约的违法问题。在村规民约的执行过程中,政府发现其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内容的,人民政府有权责令纠正。此外,建议人大、民政部门以镇街道为单位对农村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整顿,将同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规定相冲突和抵触的内容彻底予以清理废止,责成当地按照国家法律保障妇女权益的要求重新修改和制定。对拒不执行的村,由镇政府代替村制定土地权益分配方案。

4、完善有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三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在此基础上,各地应尽快研究制定新时期农村土地承包权以及土地补偿和村级集体福利分配的实施细则,出台有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对农村妇女特别是大龄女青年、“农嫁居”妇女及其子女、离婚妇女、居嫁农妇女等在土地承包、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福利保障、宅基地分配等方面的权益进行明确规定,使农村妇女不论结婚与否或婚姻状况改变后享有应有的户籍、居住地选择权及相应的土地权益。 5、强化行政司法救济手段。首先应建立一套政府主导、社会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妇女土地权益得不到落实,归根结底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政策上,政府是最关键、最主要的力量,相关部门的参与配合起着相辅相成的作用。因此,必须倡导、影响政府在维护妇女土地权益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形成一个多机构合作的工作局面。其次,要拓宽妇女维权工作渠道,借助民主参与的渠道,向“两会”提交议案、提案,争取支持,推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共同关注并依法解决农村妇女权益保护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各级人民法院应善于从法律基本原则精神,加强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和案件的调查研究,能动执法,积极化解矛盾,保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集体经济利益分配权和其他财产权利,构筑妇女维权的最后一道防线。

从目前情况来看,这些年乡镇妇女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角度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现状。

一是重视不够,工作开展难。由于乡镇中心工作繁重,妇联工作大多是党政领导分管工作中的一项,相对其它那些层层考核或“一票否决”的中心工作来讲,妇联工作缺少硬任务;把妇女工作当成是软任务和务虚的工作,认为妇联工作可抓可不抓、做多做少都无关紧要。因此导致党政领导工作忙时,“中心工作先行,妇联工作让道”,将妇联工作置于“边缘化”地位。另外乡镇妇联组织虽已建立健全,但主要任务是配合中心工作,妇女工作成了“副业”。部分乡镇妇联没有将工作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仅仅是组织妇女群众搞一点文体活动,或是配合乡村妇女群众进行学习和培训,调解一些家庭邻里纠纷等,开展活动的规模小,内容单一,难以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群众的积极性。

二是兼职过多,职能发挥难。首先,由于乡镇党委所承担的中心工作任务相当重,这些工作又有严指标、硬任务,因此,无暇顾及妇女工作,导致妇联机构形同虚设。其次,有的乡镇妇联干部一人兼职两项或多项工作,如兼任计生、民政、统计、办公室等多项繁琐的工作,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常常顾此失彼,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使妇联工作流于形式。另外,乡镇干部基本上全部驻村,驻村工作包罗万象,妇女工作都是在中心工作之余开展,又不能把妇女工作与农村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造成妇女工作重点不突出。

三是投入不足,工作保障难。乡镇妇联要在提高女性素质及女性维权等方面提供服务,创造条件,都需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也规定各级妇联的行政经费、业务活动和事业发展经费主要由政府拨款,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但由于财税体制改革后,乡镇财政普遍困难,乡镇中心工作经费都难以保证,更谈不上保证妇女工作经费。由于缺少基本工作经费,乡镇妇联无法开展提高女性素质、家庭文明建设、女性维权等工作,各种活动和培训开展得不够,使妇女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有组织无活动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基层妇女组织的职能弱化,凝聚力下降。

四是素质不高,工作创新难。我县的乡镇妇女干部整体素质较过去虽有一定的提高,但其工作与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妇女干部由于资历浅,没有工作经验,接受系统学习培训少,因而虽有工作热情,但缺方法,缺点子,不能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工作打不开局面。二是部分妇女干部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认识不到位,认为妇联工作比较虚,不容易显政绩,因而把主要精力用于乡镇中心工作,不钻研妇女工作业务,使妇女工作陷于被动状况。三是部分妇女干部缺乏积极主动争取党政重视的意识,对于上级妇联安排的正常工作,不主动向领导汇报,有好的意见和建议也就得不到领导的支持和采纳。四是部分妇女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深入基层少,没有用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调查、了解农村妇女面临的困难及其需求,更谈不上认真的去思考妇女工作的方法与手段,不能为妇女提供应有的服务,影响了妇联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对策和建议

一是要健全党建带妇建的工作机制。党建带妇建,根本在“建”,关键在“带”。要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要争取把妇女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定期研究妇女工作的例会制度。将妇女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其党政领导自然会主动思考、积极指导、尽力支持妇联工作,让妇联组织在新形式下更好的实现“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宗旨,更好的服务全局。要多渠道、多形式落实乡村妇女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适当提高工资待遇,或适当减少所兼工作项目,稳定基层妇女干部队伍。二是要营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氛围。要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识,更好地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特别要纳入到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高层领导干部通过培训,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有所提高,以便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妇联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当前,乡镇妇女工作任务繁重,要求妇女干部知识面要广,工作能力要强,而且群众越来越需要服务型、引导型、示范型的干部,因此,必须加大对乡镇妇联干部的培训力度。积极与党校、组织部门联系,争取把乡镇妇联干部的培训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和农业、科技等部门的培训计划,协调党校办主体班时,规定乡镇妇女干部所占的比例或举办专门的乡镇妇女干部培训班,并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妇女干部参加妇联系统业务培训及外出学习考察。要引导、教育乡镇妇女干部处理好专兼职工作的关系,明晰自身工作的主要职责,充分发挥兼职的优势,提高工作效率。

镇妇联调研报告篇8

乡镇(街道)妇联是妇联组织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层级,起着承上启下的枢纽型作用。现实中,乡镇一级妇女工作力量和组织实力相对薄弱,功能和作用都比较弱化。为从根本上扭转这种局面,进一步激发乡镇(街道)妇联组织活力,省妇联组织部于20xx年4月就乡镇(街道)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实地考察了长春市朝阳区、双阳区、榆树市以及通化县、前郭县、敦化市、临江市等7个典型县(市、区),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建设现状

20xx年以来,我省在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中,乡镇机构被大幅撤并,只设“三室一所”(党政办公室、经济办公室、社会管理办公室和财政所),妇联组织并入党政办公室;人员编制被大幅精简,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分别精简了30%以上,妇女工作基本为1人兼职承担。

组织现状:目前,全省共有乡镇(街道)妇联组织900个,其中乡镇妇联618个、街道妇联282个。改革中有887个保留了机构设置,有13个与工会、共青团合并。

干部队伍现状:全省900个乡镇(街道)全部配备1名专(兼)职妇联主席,其中专职310名,占34.07%;兼职590名,占65.93%,兼3职以上的有206名,占兼职总人数的34.92%。900名乡镇(街道)妇联主席中,只有145人进同级党委,占16.11%,其中享受乡科级副职待遇的仅有69人,占7.67%。在年龄结构上,30岁以下的有265人,占29.44%;31-45岁的有466人,占51.78%;46岁以上的有169人,占18.78%。学历层次上,大专以下的有276人,占30.67%;大学本科有601人,占66.78%;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有23人,占2.56%。从做妇女工作的时间来看,有388人从事妇女工作的时间在3年以下,有48人从事妇女工作的时间超过20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发现,乡镇(街道)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

一是干部兼职过多,兼职不当,对自身岗位和工作自我认同感较差。由于人员编制的限制,每个乡镇(街道)只能设1名兼职妇联主席,一般由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兼任,还要负责党务、综治、纪检等工作,没有精力对妇女工作进行全面投入和精心安排,只能应付了事,更不用说参加妇干业务学习,更新知识,创新工作方法和内容。有的甚至兼任统计、出纳、会计等,与妇联工作方式和内容毫不相关。兼职副主席、执委人数少,形同虚设,只为完成代表大会的程序,作用发挥不好,严重影响了基层妇女工作的开展和工作效率。

二是妇联干部政治待遇下降。全省900个乡镇(街道)妇联主席中有90%以上为科员,既享受不到乡科级副职的政治待遇,也没有进入同级党委,致使大部分妇联干部缺乏岗位荣誉感,工作积极性降低,进取意识差,“不争先,不落后,跟在中间最自由”的平庸思想严重,做好妇女工作的动力不足。

三是妇联干部交流速度呈两极分化趋势。通过公务员考试选任的高学历、高素质的人员两年之内就交流到重要岗位,而能力差的、安置性的、临近退休的、专职的人员一干就是二十几年,缺乏工作热情,工作方法老化。有的妇联干部由于工作时间较短,经验不足,缺乏积极主动争取党政领导重视的意识,对于上级妇联安排的正常工作,不知如何得到领导的支持。

四是工作经费不足,基本为一事一请,没有形成保障机制。由于各乡镇(街道)财力有限,妇联工作经费难以保障。我省乡镇(街道)妇联年度平均经费仅为20xx元,且只有22.4%纳入财政预算。由于缺少经费,有组织无活动无培训或培训“借鸡生蛋”等现象普遍存在,导致妇联工作缺乏应有的影响力。有些乡镇妇联想开展一些有意义的创新活动,常因缺乏经费而中止,使得妇女工作缺乏生机与活力。部分乡镇妇联在换届中,由于缺乏必要的经费,只能在不违反妇联《章程》的情况下,尽量简化程序。

三、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针对调研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提出以下对策及建议:

一是乡镇(街道)妇联主席实行兼职高配。参照我省实行的社区主任或副主任兼任妇联主席的模式,探索由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中的女性兼任妇联主席,配备专职副主席1名、兼职副主席和常委若干名、用公益岗位配备1名妇联专干,形成乡镇区域内有影响、有能力的优秀女性共同做妇女工作的组织模式。

二是推动乡镇(街道)妇联主席进同级党委。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全省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推广公主岭市、珲春市的经验做法,推动乡镇(街道)妇联主席进入同级党的委员会工作。

三是通过非领导职务的'途径提高乡镇(街道)妇联主席的级别待遇。落实中办《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改进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乡镇机关设置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职数不得超过乡科级领导职数的50%”的规定,明确符合一定的工作年限、工作业绩等条件,通过非领导职务的设置解决乡镇(街道)妇联主席待遇。

四是落实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工作经费。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全省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吉组通字〔20xx〕40号)中“保障基层组织工作经费。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投入的基层妇联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各市(州)、县(市、区)按照女性人口人均1元钱标准核拨本级妇联工作经费,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街参照执行”的规定,推动乡镇(街道)按照女性人口人均1元钱标准核拨本级妇联工作经费,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五是建立乡镇(街道)妇女之家。落实吉办《关于全面推进全省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健全服务体系,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党群服务中心”的规定,依托乡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同步建立妇女之家,所有党组织活动场所,让妇联组织使用,向妇女活动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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