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怎样制订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吗,制定应急预案是减少紧急事件影响的重要举措,丫丫文章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学校传染病应急预案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学校传染病应急预案篇1
一、疫情发生前的预备
(一)建立幼儿园传染病领导小组,健全网络。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好本项工作,制定专项的防控方案;班级、部门及医务室要明确职责,落实任务,齐心协力做好这项工作。
(二)强化思想认识,各班级、部门要正确认识突发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这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三)和卫生主管部门保持经常的联系,及时了解传染病突发情况,开展业务培训活动,医务室人员要掌握传染病的临床特征、个人防护措施、消毒隔离技术、疫情处置等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处理突发传染病的应急能力。
(四)利用学校宣传栏、电视、广播和大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预防传染病的科普知识,使全校师生、幼儿了解传染病的特征和正确的预防方法,提高师生的防病意识和能力。
(五)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防止疾病的发生蔓延。要抓好幼儿园卫生工作,消除卫生死角,教育幼儿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后勤部门加强对食堂的卫生管理和检查,定期对教室、寝室、食堂、等人群密集地进行消毒。
(六)有一定的'传染病物资准备。总务部门和医务室要准备好必要的医疗和防止物品,以应对突发性的传染病发生情况。
(七)在传染病发生期间,门卫要严格把好园门关,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寝室、教室等人员集中区域。
二、疫情的报告与公布
(一)疫情发生后的报告
如出现突发传染病疫情,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传染病报告时限及程序进行报告,各班发现情况后及时报告领导小组,以最快捷的通讯方式向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园长办公室在报告园防控领导小组后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告。
传染病疫情公布经园长办公会议研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方可公布。
(二)疫情发生后的控制措施
1、我园幼儿及教职工一旦出现非典、风疹、流脑、麻疹、流感手足口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入园、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并出示由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才能入园、上班;
2、幼儿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在领导小组成员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到隔离室休息,保健医生立即通知家长带到医院诊治。如果是教职工出现传染病,也要求立即到医院诊治由医生初步检查后,是传染病立即报告疾控中心并回家隔离,病愈后出具由疾控中心开具的证方可恢复上班。
3、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幼儿、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4、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5、如传染病烈性感染,请示县教育局、疾控中心和其他政府部门,决定是否实行全园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做到:
①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园内一切活动。停止园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县教育局的处理意见。
②疫点消毒。对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此项消毒可请疾控中心操作,(简单的操作由保育教师进行)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③疫情调查。应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6、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7、一旦出现暴发型疫情,要依据上级部门传染病应急预案的要求,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指示,采取相关紧急措施,各职能部门落实各自职责。
学校传染病应急预案篇2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全面有效地做好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教育以人为本,以健康为本,确保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和稳定。
二、预控原则
第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原则,充分认识到人是国家的最大资源,健康的体魄对社会的稳定、国家的兴衰、中华民族的未来的极端重要性,把确保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并以此贯彻于教育活动的始终。
第二,要把预防学校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作为卫生工作的重点,责任到人,抓好、抓细、抓紧。
第三,坚持预防为主。坚决果断地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切断传染病的中间环节,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四,及时准确掌握疫情,特别实行“日报表”和“零报告”制度。
三、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学校学生晨检工作。由卫生员、班主任、卫生保健教师共同负责,每天上午上课前对全校同学进行检查、询问、观察、了解学生中有无发热、头痛、咳嗽等症状,必要时可测体温,做到层层把关,不遗漏一个同学,严重时可送医院进一步确诊。
2、学校要经常的、定期的'组织对教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对重点岗位的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有关项目的检查。凡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3、凡是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
4、一旦发现有传染病的发生,要让同学少去公共场所,学校减少或停止任何大型活动。
5、开展好春季、秋季灭蚊和“灭四害”活动,清理整顿校园卫生环境,不留卫生死角。
6、坚持室内通风换气制,教室每天坚持开窗通风,在传染病高发季节要用紫外线和84—消毒液对教室地面,空气进行消毒。
(二)监控措施
1、建立学生晨检制。年级主任每天要到各班了解学生身体情况,班主任在晨会上要询问学生身体情况,即发现一例立即报告、隔离,越早越好。
2、如在班级中发现学生不明原因病情异常增多,亦立即与年级主任联系,将异常情况在1小时内上报校长室、逐级上报。
3、在传染病多发季节尽量不组织大型的学生集体活动,减少人员流动。
4、学校应时时监控疫情动态,确保在第一时间内上报疫情。
5、依法治校责无旁贷,严格实行饮用水安全制。
(三)应急处置措施:
1、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不缓报,不漏报、不瞒报。
2、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现场的食物,患者排泄物等要留样送检,并封存好现场,待专业人员前来处理。
3、对传染病的班级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除班级之间亦隔离,并组织集体服用防治药物等。
四、加强宣传力度
学校教务室、政教室、总务室三方联合利用健康教育课、校园网、广播、黑板报、宣传栏、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结合季节性、流行性、宣传日等时机在学生中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保健,自我保护意识。
五、建立学生、教师的健康状况报告制度
凡在校内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任何人都应立即向政教室报告,政教室在接到报告后要即可向校主管领导报告,并在2小时内向上级教育、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六、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环境卫生工作做到定人、定点、定时,要处处有人扫、人人有事做,确保处处洁净。同时要做好灭四害工作。
学校传染病应急预案篇3
1应急响应和终止
1.1应急响应的原则
突发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未发生突发性的传染病的地方,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服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1.2应急响应程序
1.2.1甲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负责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书写的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1.2.2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应急指挥机构和感染控制科负责联络和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书写的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1.3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要确保参与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针对不同的突发性的传染病,特别是一些重大突发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理人员还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1.4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性的传染病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经过一段时间后无新的病例出现。特别重大突发性的传染病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国务院或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特别重大以下突发性的传染病事件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性的传染病事件应急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2善后处理
2.1后期评估
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扑灭后,应急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2.2奖励
院领导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参加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2.3责任
对在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4抚恤和补助
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2.5恢复生产
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扑灭后,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恢复生产。
2.6社会救助
发生重大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后,服从上级行政部门指挥,做好向疫区提供的各项救援工作。
3应急保障
3.1技术保障
3.1.1成立突发性的传染病专家委员会,成员由传染病学、临床医学、流行病学、卫生管理、医学检验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1.2应急处置的医疗卫生队伍由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2后勤保障
3.2.1物资储备
建立处置突发性的传染病的医药器械应急物资储备。物资储备种类包括药品、传染源隔离、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和交通及通信工具等设施。
3.2.2经费保障
合理安排处置突发性的传染病事件所需资金,保证医疗救治和应急处理工作的开展。
3.3培训
感染控制科定期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医务人员进行突发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置的系统培训,确保医务人员扑灭疫情的应急能力。
3.4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积极参与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
4附则
4.1本预案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4.1.1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4.1.2病原携带者:指感染病原体无临床症状但能排出病原体的人。
4.1.3疫点:指病原体从传染源向周围播散的范围较小或者单个疫源地。
4.1.4疫区:指传染病在人群中暴发、流行,其病原体向周围播散时所能波及的地区。
4.1.5消毒: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4.1.6流行病学调查:指对人群中疾病或者健康状况的分布及其决定因素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及保健对策。
4.1.7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从事疾病预防控制活动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与上述机构业务活动相同的单位。
4.1.8医疗机构:指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机构。
学校传染病应急预案篇4
一、编制目的、依据
为更加及时、有效地防控和应对可能发生的校内各类流行性传染疾病,保证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特修订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有效防控和应对校内可能发生的各类流行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三、工作原则
防控流行性、传染性疾病在校内扩散,严格控制传染源。
四、组织机构体系及职责
1、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
成员: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宣传部、后勤产业处、计财处、各二级学院及事发涉及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
2、职责分工:
疫情报告责任人为学校公共卫生科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
办公室:负责做好传染病防控综合协调和监督工作,按规定和要求及时上报动态信息;根据实际协调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负责应急情况下车辆保障;负责应急工作进展和处理情况的`汇总,实时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学生处:负责协调督促各二级学院对学生中的疑似传染病患者或传染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要求和指导学生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密切观察,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及时进行登记、检测与排查,实行跟踪观察;对确诊传染病病例严格按照传染病处理原则执行;指导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思想稳定工作。
教务处:负责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的保障,做好上课教室等教学场所消毒与通风情况的检查;负责因病(事)和其他缺课学生的统计与反馈工作,督促指导二级学院做好病缺课学生的登记与跟踪管理工作;根据县级及以上疾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的休复学诊断证明,落实做好病例学生的休学和复学管理工作。
保卫处:负责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加强24 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对疫区范围进行严密布控,疫情期间限制或
学校传染病应急预案篇5
学校为了预防疾病,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了以下的应急预案。
一、预防措施:
1、学校有效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虫媒昆虫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的危害。
2、学校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3、学校配备设立专门的卫生室和校医,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4、学校响应防疫站的号召,定期为学生接种疫苗。
5、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堂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标准,建立严格的食堂管理制度,做到食物新鲜卫生,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除四害”工作。食堂人员都有健康证。
7、如学生或教师被认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者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来校上课或从事学校工作。
8、任何人在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学校校医或学校领导报告。医疗保健人员发现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流行或者接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的疫情报告,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9、学校有关主管人员和校医,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二、应急措施:
1、在学校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非典患者和疑似非典患者、禽流感患者以及疑似禽流感患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2、对除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以外的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非典患者和疑似非典患者,禽流感患者以及疑似禽流感患者,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3、对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4、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5、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地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采取停课的紧急措施。
三、监督和责任:
1、学校上下人人重视,层层把关,领导起带头作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行使监督管理职权。
2、校医要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如果因为某人的责任引起传染病大规模流行或引起相应后果的要受到学校或法律的相关处罚。
4、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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