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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送清凉活动方案5篇

好的活动方案还可以进行二次传播,写活动方案是非常考验一个人的统筹能力的,下面是丫丫文章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夏季送清凉活动方案5篇,感谢您的参阅。

夏季送清凉活动方案5篇

夏季送清凉活动方案篇1

为有效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权益,省总工会决定20xx年在全省工会继续组织开展“夏送清凉”活动,进一步带动全社会共同做好职工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7月7日—8月23日

二、主要内容

督促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与“查保促”活动相结合,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及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加强职工防暑降温和安全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切实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采取送清凉物资、送政策宣传、送健康体检、送法律维权、送文化晚会、送安全培训等多种方式,及时为奋战在高温、露天生产第一线的苦、脏、累、险职工和农民工,送去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的关怀。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全省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切实把活动做实、做好。

2、厉行节约,讲求实效。各级工会要把“夏送清凉”活动作为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的具体实践,及时与企业、职工沟通协调,统筹安排走访慰问活动,简化程序,确保不影响企业、职工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做到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切实体现工会机关作风整顿活动的成效。

3、加强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省总工会将于近日发布“夏送清凉”活动倡议书,各地工会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充分运用工会的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积极主动与社会主流媒体加强联系、密切协作,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动员全社会力量都来关心关爱苦脏累险岗位的一线职工,营造夏送清凉的社会氛围。

4、创新方式,丰富内容,广泛深入开展送清凉活动。省总工会将采取多种形式,联合开展送清凉活动。各地工会要按照“不能仅仅是一次活动,也不能仅仅是工会一家送清凉”的活动要求,努力提高送清凉活动的精细化和精准度,全面推动送清凉活动的深入开展。要及时总结活动情况和典型经验,并做好《20xx年工会“夏送清凉”活动工作情况统计表》汇总和填报工作,于9月1日前报送至省总工会保障工作部。

夏季送清凉活动方案篇2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第649号令)、《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1〕8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2〕58号)和《关于印发2016年铜陵市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民政民生〔2016〕5号)的要求。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提升我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水平,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以满足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需求为导向,加快流浪乞讨救助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建立以主动救助、寻亲服务、回归安置、有害乞讨治理、基层源头预防为主要内容,以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流入地与流出地联动的工作机制为保障,以省、市、县三级救助管理机构和乡镇(街道)、村(居)救助网点为平台,以信息化为支撑,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平台式、网格化、综合性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实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

城乡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和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

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等救助服务。

(一)建立救助网络,开展对城镇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常态化的主动救助服务。以救助管理机构、救助服务点为依托,对符合条件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及时的救助服务,对不愿进入机构接受救助的,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救助服务。发挥乡镇、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救助点、救助管理信息员等基层组织在信息传递、沟通协调、教育劝导、帮助扶持、临时救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便利服务并强化源头预防。严格贯彻落实《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铜政办〔2012〕154号)文件精神,相关部门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接到群众报告有流浪乞讨人员的,要在第一时间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救助服务,不得相互推诿。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对突发急病人员,应当立即通知急救机构进行救治。重大节庆期间以及恶劣天气等情况下,及时启动部门联动机制,组织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集中救助专项行动。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机构要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救助管理机构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返乡工作。

(二)实行部门联动,加大对有害乞讨行为的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对繁华街区、车站码头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的巡查,对流浪乞讨人员强讨恶要、滋扰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等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加大对受助人员和接领人的甄别、核查力度,防止未成年人、智力和精神障碍人员被冒领冒认。救助管理机构应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机构内人员安全。注意工作方法,防止矛盾激化,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医疗救治先行,保证患病流浪乞讨人员能得到及时治疗。按照《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4部门铜陵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病人医疗救治及救助办法的通知》(铜政办〔2005〕58号)规定,医疗机构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险传染等病人的救治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患病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医疗救治。合理确定流浪乞讨患病人员的救治标准,住院人员的伙食、陪护等费用从救助经费中列支,治疗终结后,由区救助管理机构负责接回。

(四)实施关爱救助,积极保护和妥善安置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特殊群体。按照《民政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意见》(民发〔2015〕158号),综合运用dna信息比对、全国救助寻亲管理信息系统和救助寻亲网等方式,建立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快速查询机制,寻亲服务机制,身份查询长效机制;对查找无着的滞留人员开展站外托养服务,纳入特困人员供养,滞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按照民政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专用车票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发〔2015〕236号)文件精神,建立定期沟通联系机制,明确各方人员、联系方式及相关交接办理等制度,做好生活无着救助对象的返乡服务工作,制止跑站行为。对因智力障碍或其他原因无法查明身份、户籍等基本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由救助管理机构的主管民政部门提出安置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安置。区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公众媒体刊登寻亲启事,帮助特殊流浪乞讨人员寻找亲属。

(五)开展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反复外出流浪乞讨现象。区民政部门要积极履行源头预防和治理流浪乞讨现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源头治理。对辖区内返乡或可能外出流浪乞讨人员及其家庭,要及时进行救助、帮扶、管理和教育。对因贫困导致流浪的人员及其家庭,要根据政策规定及时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孤儿保障范围,协调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医疗、劳动就业、户口安置等扶助优惠政策;对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亲属或其他监护人,要加强教育管理,责令其履行抚养、赡养义务和监护责任,屡教不改的,依法严肃处理。流出地和流入地民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协作,建立受助人员离站返乡和接回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反复外出流浪乞讨的现象。

区民政部门,区救助站。

年初,区民政、财政部门根据救助管理工作情况,测算年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总额,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预算。预算总额扣除上级财政补助基数的差额部分,应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救助资金缺口时,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追加预算予以解决。同时,区应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资金确保救助机构正常运转。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流入地与流出地密切配合、社会参与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各级政府在救助管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区政府要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重点目标计划和考核范围。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研究制定救助管理工作目标考核细则,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定期通报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情况。区民政部门要切实按照《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铜政办〔2012〕154号)明确的职责分工要求,主动加强同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促进各部门认真履职尽责。

(二)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和建后管养水平。区救助管理机构要按照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精神抓好落实工作。建立救助有关数据统计、报告制度,并及时录入全国救助寻亲管理信息系统。各级民政、救助管理机构要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区救助管理机构原则上不得为受助对象提供现金。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专业组织和专业人员,开展心理矫治、源头预防和回访等工作;建立“三社互动”工作模式,与社区(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互动,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三)大力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救助管理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不断拓展宣传渠道,进一步提高救助工作社会知晓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宣传引导在繁华地段、重点街区路段、车站码头、活动广场等人流较大地区的群众、工作人员、受助人员通过识别救助引导牌,了解救助管理机构的地址、求助电话、救助政策和救助服务等内容,方便受助人员主动求助。培育和发展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服务的专业社会组织,规范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和评估管理机制。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通过捐款捐物等形式救助流浪乞讨人员,逐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责任追究。实行“首接负责制”。严格依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铜政办〔2012〕154号)要求,公安、行政执法、民政、卫生等部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接到群众反映有流浪乞讨人员的,要在第一时间实施救助。对相互推诿、不履行救助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强化乡镇政府在流浪乞讨现象源头预防和治理中的主体责任,对因源头预防和治理工作不力、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后救助管理不到位造成外出流浪乞讨现象严重的乡镇,追究当地政府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夏季送清凉活动方案篇3

为深入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与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指导意见》,认真贯彻落实温州市流动人口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坚持“以人为本、真诚服务”的理念,着力加强人文关怀建设,切实为流动人口提供有效的关怀和服务。广泛动员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为夏季高温作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创造一个“安全、清凉、健康”的夏季工作环境,决定开展“夏日送清凉关爱寄深情”关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活动主题:“夏日送清凉关爱寄深情”。

服务对象:全市高温作业场所的一线务工流动人口。

活动时间:20xx年夏季。

二、活动内容

加强务工流动人口防暑降温和安全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安全健康权益。有条件的地方还应开展张贴安全警语、发放防暑小窍门宣传单等活动,宣传酷暑作业防病知识,组织医疗服务队,提供高温医疗服务等。同时,采取送清凉物资、送政策宣传、送健康体检、送法律维权、送文化晚会、送安全培训等多种方式,及时为奋战在高温、露天生产第一线的苦、脏、累、险务工流动人口,送去党委、政府的关怀。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要充分认识做好“夏日送清凉关爱寄深情”活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在温务工流动人口在生产和生活中碰到的困难。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摸清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情况,了解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设计项目、开展活动。要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内容组织、形式安排、场所布置、信息提供等方面,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使服务真正见实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深入报道“夏日送清凉关爱寄深情”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实际成效,宣传报道典型事例,进一步营造关爱在温务工流动人口浓厚的社会氛围。

请各单位将活动情况于9月30日前报送市流动人口服务指导中心宣教处。

夏季送清凉活动方案篇4

一、活动目的

通过本次活动排查公司内部高温设备,建立台账并制定防范措施,分别从点检、润滑、防暑降温三方面开展工作,保证设备清凉一夏,稳定一夏。

二、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为“我为设备送清凉”,主要突出员工的主观能动性。

三、活动时间

活动从6月份开始延伸到第三季度末,10月份为总结提高阶段。

四、活动安排

1.6月1日-6月10日,宣传培训阶段。由设备管理科和聚氯乙烯分厂负责开展。主要通过宣传资料向员工宣贯夏季设备防暑降温知识,营造活动氛围。要求各分厂以分厂为单位针对分厂内部特点开展设备防暑降温活动宣传,通过交接班、板报、qq信息群、短信等多种渠道展开宣传,全方位营造活动氛围,增加员工夏季设备运行的知识以及应对和处理高温设备的能力。要求分厂的宣传知识要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可以针对具体设备进行。

2.6月11日-6月25日,排查治理阶段。该阶段要求以分厂为单位全面排查分厂内部高温设备、厂房通风设施、设备环境卫生、润滑情况、过负荷运行设备、各种换热设备冷却水流量开度、过滤器有无堵塞等,并建立相应的台账。针对上述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通过排查确保厂房内的通风降温设施完好,根据气温变化情况制定运行方案。

(2)针对高温设备和过负荷设备建立台账,落实责任人,根据三区管理指标,增加点检频次,严密关注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3)夏季高温季节,在润滑周期上应该做出调整,与春秋相比缩短时间,并保持观察油质情况。脂类油温度易变化,如果温度上升适当加油,加油后如温度稍高而后又慢慢下降,证明润滑有效,轴承内部只是油量不足润滑不到导致温度升高;如果加油后温度不变或者只升不降,证明轴承已经磨损或严重缺油。所以脂类润滑应调整润滑时间,做出润滑计划到期执行。

(4)对粉尘较大的区域定期清理设备环境卫生,随时保证设备表面清洁,通风散热良好。

3.7月份-9月份,严格执行阶段。各分厂针对制定出的防范措施进行严格落实,严密监控设备的运行状态。该阶段要求分厂每周由设备厂长带队检查,公司每半月组织定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分厂每天定期在群里面通报异常设备的点检情况,设备管理科负责建立公司级设备的运行状态记录表,严密监控运行情况。

4.10月份,总结提高阶段。该阶段先以分厂为单位总结分厂内部夏季设备运行特点和管理难点,及管理经验;在分厂总结的基础上公司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总结公司内部设备夏季运行特点和注意事项,制定防范措施,为以后设备的平稳运行积累经验。

五、检查与考核

要求各分厂高度重视本次“送清凉”活动,公司将每半月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通报工作进度,月底将检查结果纳入管理人员考核。针对本次活动做出以下规定:

1.在公司集体宣传的基础上,各分厂以分厂为单位,进行深入的宣传教育,内容符合分厂和工段设备运行实际情况且具有指导意义,全力营造良好的管理氛围,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同时根据时间安排制定分厂内部详细的工作安排。

2.在排查过程中要求仔细认真,借此机会排查一些经常故障,运行能力下降,不能满足生产需求的设备,为设备的技改更新做好铺垫。

3.夏季是设备故障的多发性季节,设备管理不是简单的照本宣科,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和点检人员深入现场,通过科学合理的检测手段及时了解现场设备运行情况,尤其是对异常设备进行深入分析,做好预防性检修维护,这样设备管理才能起到作用。

4.要求动力检修分厂针对配电室设备制定详细的防暑降温措施,对电动机温度和温升做出规定,并做好点检维护工作。

5.夏季气温较高,人员情绪容易烦躁,精神状态不佳,容易出现误操作事故,要求各级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及时了解员工的精神状态,多进行正面引导和鼓励。

6.活动期间公司内部不能发生30kw以上高温设备故障和事故,一旦发生按照事故处理。30kw以下的设备故障允许各分厂发生1例。

夏季送清凉活动方案篇5

进入8月后,我市连续出现高温极端天气,为及时救助街头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人员,切实保障其生命安全,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夏季送清凉”街头主动救助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市民政局成立“夏季送清凉”街头主动救助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成员、局长助理何炜任组长,社会事务处处长李敏之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社会事务处副处长浦吉任办公室主任。各区县应当根据本地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狠抓落实。

二、活动内容

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站避暑,对不愿进站受助的,要发放必要的'防暑降温药品、饮品和食品。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政策,引导其树立正确的爱心观。向流浪乞讨人员发放爱心卡,使其在紧急情况下找到正确求助的途径。

三、活动时间

20xx年8月16日至31日

四、组织实施

“夏季送清凉”街头主动救助活动在全市统一开展,整体推进,由市和区县民政局组织实施,各级救助管理站是具体实施单位。

五、活动要求

(一)各区县民政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要站在稳定、发展的高度,站在改善和净化城市环境的高度,站在创建“平安重庆”的高度,狠抓落实,切实保障和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彰显党和政府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关爱。

(二)要积极组织救助服务队上街,以车站码头、繁华地区、地下通道、桥梁涵洞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站避暑,对不愿进入救助站受助的,要发放必要的防暑降温药品、饮品和食品;对街头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要及时送医院先救治,后救助;对流浪未成年人以及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保护性救助,防止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因气候炎热而导致意外事件的发生。

(三)要按照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部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与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齐心协力,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各自的职责。

(四)各救助管理站要设立24小时畅通救助电话,对群众打电话要求救助的,要迅速处置。同时,强化站内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安全管理,做好防暑降温物品储备,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做好救助站的卫生保洁和饮食卫生,确保进站求助人员住得安心舒适。

(五)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大渡口区民政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要抽调专人,与市救助管理站协同开展此项活动。

六、监督检查

市局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区县开展的“夏季送清凉”街头主动救助活动情况进行抽查,并就相关情况进行通报。请各区县民政局和市救助站将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于20xx年9月5日前报市民政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建议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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