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好自查报告能够让我们在今后的职业发展中有更好的表现,随着社会的进步,大家渐渐了解到自查报告的重要性,以下是丫丫文章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吃空饷的自查报告最新8篇,供大家参考。
吃空饷的自查报告篇1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市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自查。
这次清理整治自查工作安排四个阶段,即动员部署、自查清理、抽查核实和清退处理。通过自查自纠,纳入清理整治范围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94个,七县一区机关事业单位3567个,共涉及财政供养人员72269人。清查出存在各类“吃空饷”问题的单位25个,共5类36人。其中:自动离岗10人,病休期间未按国家规定执行病假生活待遇,仍按原标准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8人;判刑2人;辞职1人;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进修逾期未归15人。
在清理整治工作中: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清理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省上文件下发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下发了庆阳市《关于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通知》,明确了责任和具体落实措施。由市人社局牵头,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委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了庆阳市清理吃空饷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这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采取个人申报、单位自查、举报反映、抽查核实等多种方式,逐级核查,逐级审核上报,确保清理整治工作不留死角。要求市直各部门单位和县(区)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责任,靠实任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范围进行清理整治,自查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二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清理程序,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清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确保清理核查结果的真实可靠。把清理整治工作与正在开展的“效能风暴”行动有机结合起来,要求各单位要以这次清理“吃空饷”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严肃编制、人事纪律和财务管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杜绝出现新的“吃空饷”现象。三是积极跟踪指导,重点抽查核实,确保全面完成清理整治工作。市清理吃空饷工作小组组成了四个联合核查小组,采取交叉对调的方式,适时将对部分县(区)、部门、单位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抽查核实。
8月31日已将清理整治工作自查报告上报省人社厅。
吃空饷的自查报告篇2
xxxxxx医院
关于“吃空饷”问题自查报告根据县纪委、县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县卫生局核定我院事业编制共105人,现有在职在岗人员76人。每位职工都能依照院内分工,认真进行各项职能,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一是严格加强了日常管理。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院领导高度重视,严格加强日常管理,做到管理常态化。二是规范管理制度。我院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严格考勤、请假制度,请假必须写出请假条。不准代签或者无故旷工。
三、加强监督管理:医院编制内、外人员工资发放都进行了公示,没有“吃空饷”的现象。设置了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四、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经过认真自查,我院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xxxxxx医院
20xx年1月22日
吃空饷的自查报告篇3
根据金凤区政府办公室下发的《金凤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xx]8号)文件要求,我办扎实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整个清理工作严格把关,不漏任何环节,确保专项治理不走过场,顺利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任务。经过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现将具体问题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金凤区编办核定行政编制3名,现有行政工作人员4名,其中退二线工作人员1名(张自俊);核定事业编制2名,现有事业工作人员1名。经过认真自查,现全部在岗,没有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不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 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认真排查清理。
为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实施,我办认真按照清理对象、对照编制、每位干部职工的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严格把关,并依照“五查三对照”,及查每个人的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手续、查在岗情况等,进行严格清查,做到清理目标明确,人员到位,措施得力,开展有序。
(二)严格把关,确保工作实效。
我办按照清理要求和任务分工认真清查,无一“吃空饷”人员,无一违规人员。
吃空饷的自查报告篇4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甘肃省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办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编办核定我办行政编25人,工勤编制4人,现有在职在岗人27人。下属管理单位兰州仲裁委秘书处编办核定12人,现有在职在岗人员12人。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办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和制度建设,规定了内设机构的设置及职能编制,规范了人事管理的制度。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办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划拨财政经费、完善社保手续、人员合同管理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监管。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
我办下属管理单位兰州仲裁委秘书处毛万里同志因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经单位核实后按照人事工资制度发放病休工资;张宗峦同志脱产学习;曹志新同志编制在兰州仲裁委秘书处,但工资关系未转仍在市政府法制办名下。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三是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综合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吃空饷的自查报告篇5
根据xx政办[20xx]110号《关于印发xx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响”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自20xx年元月开始,在全局开展“吃空饷”问题清理自查工作。对此,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对照清理对象的六种具体情况,逐一进行了认真核查,有效地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结果,截止今年20xx年12月底,我局机关及下属11个事业单位共有在编人员99人(其中机关编制人数20人,现有人数26人,事业单位未定编,现有人员73人),离退休人员53人。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纪律等管理规范,不存在“吃空饷”的有关问题。现就我局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局迅速成立了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局的清理整治工作,将清理责任落实到相关人员和局属各有关单位,形成合力,保证了清理工作有序开展。xx区农业局“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勇(局长),副组长:陈峰(派驻纪检组长)、毛崇全(党组成员)、陈艳(党组成员),成员:徐丹、刘小平、张静、胡可。监督电话:12345678。
二、排查摸底,自查自纠。
一是精心部署。接到《关于印发xx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后,局长王勇同志当即作出批示,分管领导、纪检组长、财务、人事等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具体安排,明确了各自的工作重点和任务,并提出要按照全区规定的程序要求,扎扎实实搞好全局的专项治理工作。二是专门安排。局长专门组织安排布置此项工作,要求局直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把治理工作与当前工作相结合,做到两不误,两手硬,并对工作不力的.人员,在全局通报批评。三是严格核查程序。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对照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严格排查“吃空饷”人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四是认真自查,不走过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六项内容逐一进行了自查,并如实填写自查情况表格,确保清理整治工作不落于形式。
三、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按照这次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规定程序,我局在对照六种清理对象逐一认真核对,并在局黑板报上予以张贴,专门公示了自查结果,设立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截止目前,没有收到群众对该项问题的任何投诉和反映。
四、建章立制,防患未然。
我局以“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我局现有的考勤制度、财务制度、职工绩效考评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11项规章制度,对人员的编制、档案的管理、人事手续办理方面严格监管,建立了一系列防“吃空饷”的长效机制。
吃空饷的自查报告篇6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监察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关于开展萍乡市20xx年清理整治“吃空饷”工作的通知》(萍人社字〔20xx〕xx2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治“吃空饷”工作的通知》(芦办字〔20xx〕53号)文件精神,我局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整个清理工作严密把关,不漏任一环节,顺利完成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学习动员和宣传教育
我局及时组织召开党员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全县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有关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文件精神,积极宣传动员,采取适当渠道和方式,给每位干部职工讲清政策,做到人人皆知,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学性和主动性,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李忠生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建华、胡胜梅、文物管理局局长龙成前、文化馆馆长潘英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自查清理工作由一把手负责牵头,副组长安排,办公室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做好工作的协调配合。
三、严格把关,排查清理对象
办公室按照清理对象,对照编制大,每位干部职工的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严格把关,存在漏洞和有问题的环节,严肃清查,做到不遗留任何角落。依照“五查三对照”,即查每个人的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职工反映对照。
四、扎实开展自查,确保工作实效
通过这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大力开展,我局按照清理要求和任务分工认真清查,全局(含文化馆、图书馆)无一“吃空饷”人员,无一违规人员。
吃空饷的自查报告篇7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发【20xx】***号文件)要求,我校对“吃空饷”问题认真进行了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编办核定**党校行政编制*人,事业单位编制**人,现有在职在岗人员**人。其中行政编制在编在岗*人,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
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校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校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划拨财政经费、完善社保手续,各个环节严格监管。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三是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综合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吃空饷的自查报告篇8
根据《关于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桂财监〔20xx〕93号)文件要求,专项清理检查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处理、建章立制等四个阶段,其中自查自纠时间为12月1—10日。目前,各级各部门自查自纠工作已全面开展。
按照自查自纠阶段工作部署,各级各部门要根据专项清理检查有关文件要求和规定程序,严格对照“吃空饷”的各类情形,认真组织自查自纠。自查自纠主要内容是在认真梳理干部职工工作关系、工资发放、在岗在位情况的基础上,对单位是否存在以下11类“吃空饷”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下同)、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
2.工作人员考上全日制学历教育脱产学习的;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等,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
3.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
4.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的。吃空饷回头看。
5.已调离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办的。
6.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的。
7.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的。
8.已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的'除外)并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仍领取在职人员工资的。
9.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津补贴的。
10.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
11.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
为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各单位要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如实填写自查相关表格,并签订《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责任承诺书》,经单位财务、人事部门负责人和主要领导签字,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各级“吃空饷”专项清理小组。同时,为确保自查结果不漏人、不漏项、不隐瞒、不做假,各单位还要将20xx年10月底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底册、单位自查自纠情况以及相关举报电话在本单位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监督。
自查结束后,各级“吃空饷”专项清理小组将根据各单位、部门报送的自查结果,对自查自纠零报告单位、被群众举报投诉单位、二层机构较多的单位以及自查自纠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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