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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应急预案通用7篇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大家知道怎样制订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吗,以下是丫丫文章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通用7篇,供大家参考。

生产安全应急预案通用7篇

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xx〕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安全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增强应对突发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的反应能力,确保对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反应迅速、决策正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置得当、处理到位,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和预防为先、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靠科学、处置有力的原则。

第三条药品安全事故,是指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的药品质量事故、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故、重大制售假劣药事件以及其他影响公众健康的药品安全事故。具体包括:

(一)群体性药害事故或药品不良反应事故;

(二)自然灾害、流行性疾病、传染性疾病等情况紧急需求的药品质量控制;

(三)涉及面大、影响范围广的重大制售假劣药案件;

为及时、妥善处置由患者服用假劣药或者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等情况,确保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持正常的医药经济秩序,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和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本预案使用与患者服用假劣药或者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造成或可能造成导致人身损害的事件。

1、成立处置小组

2、在医院领导指挥下,成立处置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医教部部长、药剂科主任、相关临床科室主任和护士长。同时,其他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快速高效的开展处置工作。快速高效地处理对于因患者服用假劣药或者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造成或可能造成导致人身损害,根据处置小组的指令,及时召集相关临床专家会诊,确定治疗方案,迅速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尽可能地减少、减轻药品对人员、人体的伤害,药剂科迅速开展控制,追回等祥光应急工作,控制事态发展,确保将对患者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药剂科迅猛收集、整理药品信息、确定事件影响的范围,确保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同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统一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3、调查事件发生过程和评估人身损害的相关性。处置小组应当在24小时内弄清事件发生的过程,包括发生事件的科室、人数、性质、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及其他已掌握的情况。明确事件的性质,确定人身损害的原因和药品的相关性。

4、损害处理事件

(1)假劣药品导致人身损害

及时召回院内所有该种药品,封存,报上级部门备查;查看该种药品配送流程,检查该种药品的质检报告,配送公司的资质,如果质检报告和资质均符合要求,损害事件由配送公司负责。如果不符合要求,由药剂科核查负责人,损害事件由负责人负责。

(2.)调剂错误导致人身损害

及时追回患者手中的药品,换给正确的药品。调查分析调剂错误的原因,明确责任人,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5、损害事件后的整改,紧急情况处理结束后,处置小组要及时向院长提交处理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科室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有关对策、处理结果、影响评估、事态的发展趋势等。药剂科药根据损害事件的发生经过进行评估总结,及时修订相关制度,加强环节管理,制定整改措施。

(四)引起新闻媒体关注,涉及药品监管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根据药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药品安全事故分为三级。

三级:一般药品安全事故。指药品安全事故在市内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发生导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安全事故。

二级:较大药品安全事故。指药品安全事故影响扩大,蔓延势头升级,危害程度增加,药品不良反应事故出现频繁等,已造成一人重伤、五人以上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

一级:重大药品安全事故。指药品安全事故已在我市多区域、高频率发生,来势凶猛,危害程度激增,已发生多起药品群体性伤害事件或大面积中毒事件等,已经发生致人严重残疾、一人以上死亡、三人重伤、十人轻伤或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情形。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成立以分管副院长为总指挥,医院办公室主任、医教部主任为副总指挥,感染科主任、药剂科主任、各临床科室主任等部门为成员的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全医院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处置等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药剂科,负责处置药品安全事故的一般性协调和日常工作。

第六条指挥部成员的主要职责:

(一)药剂科:组织、协调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预案;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监督抽验;深入现场,及时调查、收集药品安全事故的第一手信息资料,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事态蔓延。

(二)医院办公室:负责调查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具体情况;负责协调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等部门行政调查工作。

(三医教部:负责制定受伤人员医疗救护方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和救护临床科室;组织现场救护和伤员转移。

(四)临床科室:负责调查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所出现的一切情况。负责救护受伤人员。

第三章信息处理

第七条建立健全由医院行政监督、临术医疗技术监督、社会监督共同组成的举报投诉和信息报告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准确无误。

第八条在获悉有关药品安全事故信息时,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不得隐瞒、谎报、缓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

第九条根据药品安全事故的发展过程,应急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初次报告,应尽可能地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数、潜在危险、拟采取的措施和发展趋势分析等;

阶段报告,根据药品安全事故的发展趋势,及时报告突发事件的发展、变化、处置进程,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的因果分析和应对措施的探讨,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应对建议。

第十条通过监督检验、举报投诉、媒体披露等渠道发现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一)药品稽查过程中发现的可能或已经造成人体伤害的假劣药案件;

(二)群体性药害事故或药品不良反应事故;

(三)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登载的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重要涉药信息;

(四)其他途径获得的可能或已经产生重要影响的重要涉药信息或线索。第十一条指挥部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应对本预案第十条的信息进行监测、分析与评估。

第十二条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信息或报告后,应对下列事项立即进行汇总、分析,并根据药品安全事故的变化趋势,及时向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理意见。

(一)药品安全事故的类型、性质、等级;

(二)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强度、涉及范围及发展趋势;

(三)已经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效果;

(四)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应当采取的控制措施。第十三条指挥部各成员及所有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不得泄漏涉密信息。在未向社会发布药品安全事故信息前,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或泄漏信息,以免引起社会不必要的混乱。

第四章应急响应

第十四条针对三个级别的药品安全事故,设三套应急预案。分别为第一套预案、第二套预案、第三套预案。

(一)第一套预案,处于一级药品安全事故状态时启动,由指挥部总指挥下达启动预警指令。

1、工作目标。减低损失率,减少死亡率,防止事故进一步蔓延。

2、组织指挥。启动预警后,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应立即带队赶赴现场,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事故的处理,以控制药品安全事故的进一步发展。

3、应急工作情况报告。实行零报告制度,应急工作汇报为每2小时一报告。应急工作情况由指挥部办公室整理汇总后当日上报医院主要领导。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4、所有工作人员服从统一调度,休假人员立即返回工作岗位,开通所有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5、加强应急值班制度。指挥部办公室应安排双人双电话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中必须有一名科主任带班。

6、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与有关部门联系,协作开展应急工作,共同解决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问题。

7、车辆统一调度。所有交通工具集中统一调度。

8、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向媒体及时发布药品安全事故的动态,及时化解苗头性问题,稳定人心,消除恐慌。

9、其他应对措施。

(二)第二套预案,处于二级药品安全事故状态时启动,由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下达启动预警指令。

1、工作目标。控制药品安全事故扩散。

2、组织指挥。启动预警后,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赶赴现场,以控制药品安全事故的进一步发展,同时将现场的处置情况向指挥部汇报。必要时,应联合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赶赴现场。

3、应急工作情况报告。实行专报制度;实行双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中必须由一名科主任带班。每天一次向医院主要领导报告药品安全事故的动态。

4、保障联系畅通。所有工作人员确保随时相联系,随叫随到。未经指挥部总指挥批准,不得擅离职守。

5、加强协作与监管。指挥部办公室与有关部门密切联系,协作开展应急工作,共同解决药品安全事故。

6、及时同有关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有关情况,稳定人心。

7、其他应对措施。

(三)第三套预案,处于三级药品安全事故状态时启动,由指挥部副总指挥下达启动预警指令。

1、工作目标。及时发现隐患,迅速排查险情。

2、组织指挥。启动预警后,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赶赴现场,以控制药品安全事故的进一步发展,同时将现场的处置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

3、启动应急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守,确保信息联络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4、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指挥部办公室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系,通报信息、协调工作。

5、加强药品安全的监控。加强对药品市场的巡查和监督,及时收集、整理药品监管信息,密切关注、分析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6、引导舆论。联系新闻媒体,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在启动第一套、第二套方案的同时,应立即向县政府报告。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药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应在2小时以内上报县政府。经批准,医院办公室以适当方式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在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工作人员未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或怠于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予以责任追究。对处置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本预案由药剂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篇3

为广泛深入地开展应急疏通,提高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安全高效生产,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对社会危害,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订立本预案。

一、本厂的基本情况

本厂总面积1500平方米,共有生产车间1间,功能间加储物间共10间,办公区,职工16人,烤漆房2个,校正器1台,修复机等具备2类生产需求的生产设备及工具。

二、预防事故的措施

(1)对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及时合理配备,经常维修、保养,并按照有关要求,对灭火器具及时采取检验、报废或更新。

(2)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本厂由厂长邹雄彬担任总指挥,刘立为安全督导员,黄海桥为灭火行动组长,钟为龙为疏散行动组长,周才能为救护行动组长,张水凤为报警行动组长。主要职责是:一旦发生事故和自然灾害负责全厂应急救援的组织和指挥,并落实各班组职责。

四、落实可能发生的情况及处置方案

1.自然灾害

(1)万一发生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立即由安全督导员组织人员排除、救护和疏散现场人员,由张水凤拨打119、120报警,并向到现场救援力量报告本厂情况,提供所需资料。

(2)处置程序

由灭火行动组负责切断火源、电源。

由疏散行动组负责保护和疏散现场人员,报警行动组向市119、120报警

由救护行动组实施抢救

救援装备:4公斤灭火器22个、30公斤灭火器2个,消防沙池2处、消防铲4把、消防桶5个,消防栓2个,灭火毯9张。

2.安全事故

(1)设备事故

如发生设备事故且有人伤,先断电同时组织人员将伤员救至安全区域,且由救护行动组进行简单包扎。救人的同时由报警行动组拨打120,110报警,拨打设备技术员谢师傅:13215736971。

(2)其它事故

例如:碰撞、漏电、化学品泄漏等等......

如有人伤:在能保证自身安全且在能力范围内的情况下可以先救人,同时上报。如不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定要先上报,请求专业人员协助。避免二次事故。

如无人伤:在能保证自身安全且在能力范围,可先断电(切断事故原头),再上报相关人员。如不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定要先上报,请求专业人员协助。避免二次事故。

化学品泄漏:

如有人伤:在能保证自身安全且在能力范围内的情况下可以先救人(将伤员转移安全区域内)如不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定要先上报,请求专业人员协助。避免二次事故。

如无人伤:化学品泄漏定要了解清泄漏成份视情施救,如不能分清泄漏成份定先上报,侍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如不能自主处理,定须及时上报针对化学品泄漏专家处理。避免二次事故。

五、要求

(1)各员工必须提高认识,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做好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2)要在能确保人生安全情况下进行抢救财产.

(3)各员工熟悉方案,积极参加演练,明确任务要求与处置措施。

(4)随时做好临战准备,接到命令后迅速按要求执行任务,不能耽误救援时机。

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篇4

一、总则

1、编制目的: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处臵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事故的应对工作。

4、应急预案体系:根据行业的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本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专项(车间)应急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

本预案属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与专项(车间)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共同构成公司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专项(车间)应急预案是针对专项的及各车间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主要明确救援的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现场处臵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臵、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臵措施。

5、应急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二、本单位危险性分析

1、单位概况:公司是一家水泥生产企业,位于,从业人数200人左右,主要产品为水泥熟料和水泥成品。生产活动具有以下特点:产品的固定性;生产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生产机械设备多;受自然气候条件影响大;立体交叉作业和高空作业多;由于这些特点,给生产活动带来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并可能殃及邻近作业人员,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经过现场勘察与分析,公司在生产活动中存在以下危险源:机械伤害、带电设备触电伤害、交通意外伤害、高处坠落伤害、爆破伤害、粉尘、火灾等有害因素。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下设应急救援小组:

2、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部职责

①研究制定、修订本公司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②负责指挥特别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应对工作。

③分析总结本公司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④负责本指挥部所属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⑤承办上级应急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2)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3)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职责

①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保持与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④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⑤组织公司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厂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⑥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⑦根据本厂区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4)应急救援小组职责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快速反应、全力做好事故现场抢救、安全保卫、医疗救护、善后处理、事故调查、后勤保障、危险源风险评估、技术支持等应急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①建设工程开工前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做到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要符合“三同时”要求,制定出防控措施,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实施,严格执行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程序,落实防控措施。

③加强现场巡视,对危险源进行辩识登记,掌握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④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对危险源防控措施进行动态监控,认真整改存在隐患和问题。

⑤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检查处罚,切实增强全员安全责任意识。

⑥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生产活动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

⑦制订和实行生产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⑧制订和实施项目施工安全承诺,确保安全投入。

2、预警行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

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预警信息主要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避免事故发生提前进行警示,有针对性地作出符合公司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提示公司各生产车间认真分析和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深刻吸取已发生事故的教训,总结经验,确保安全。预警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信息报告与处臵:

(1)信息报告通知

①公司应急救援组织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电话为:xxxxx。

②突发安全事故时,事故发现人员立即报告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由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拨打值班电话报告事故情况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应急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

③为有效开展事故救援活动,现场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寻求社会救援力量。火灾:项目负责人拨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求援。急救:项目负责人拨打120,向医疗急救中心求援。

④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类别、地点和相关设施;遇险人员人数;现场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⑤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事故报告后,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应急值班人员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立即向各救援小组成员下达赶赴现场指令。

⑥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指令的各救援小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抢救排险。

⑦根据事故类别及时向事故发生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2)信息上报

①事故信息上报采取分级上报原则,最终由公司总经理向政府有关部门上报。

②信息上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初步掌握的人员伤亡(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批准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等。事故伤亡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③按照国家规定,在1个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3)信息传递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现场主要负责人→应急值班电话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各应急小组→应急小组人员→公司有关部门。

五、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预案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一级”(扩大救援响应)和“二级”(公司级救援响应)两级。

2、响应程序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警情判断、应急启动、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事态控制、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臵等。

3、应急结束当社会救援赶到现场,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受灾人员全部安

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篇5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第二条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公司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公司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公司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由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经理及有关部门成员组成。消防应急指挥小组职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具体分工如下:

负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负责组织人员疏导被困人员,维持现场秩序。

负责立即同医院,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系,说明详细事故地点,事故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负责现场物资,车辆的调度。

第四条根据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义务消防人员,每年对消防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实战演习,教育全体职工学习灭火器使用常识,掌握防火灭火器灭火要点和自救器材的完好情况,及时更换过期和失效的灭火器,保证灭火器的正常有效。

第五条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一)报警:公司员工,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

(二)接警:安全部门接警后,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和消防应急指挥小组报告,通知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启动应急预案。

(三)处置:指挥各工作小组,义务消防队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对火灾现场人员有序的进行疏散。扑救火灾时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并派人及时切断电源,接通消防水泵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要物资,充分利用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伤员身上燃烧的衣物一时难以脱下时,可让伤员躺在底墒滚动,或用水洒扑灭火焰,并立即送医院进行救治。

(四)协助消防员灭火。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要简要的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灭火,要听从消防队的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五)保护现场。当火灾发生时和扑救完毕后,指挥小组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责任人的调查,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理,将火灾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从而将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六)火灾扑灭后,由安全部门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明火灾原因,调查火灾损失。

第六条火灾事故调查处置。按照公司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制度规定,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在调查和审查事故情况报告出来以后,作出有关处理决定,重新落实防范措施。并报公司应急抢救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应急物质

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灭火器等救火物资。

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篇6

为认真做好抗雪防灾工作,有效应对大雪冰冻灾害的发生,迅速、准确、有序、高效地开展减灾救灾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抗雪救灾应急能力,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和合力作用,提高抗雪防灾工作整体水平和工作效率,最大程度地减轻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决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反应迅速原则。灾害发生时,各相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具体实施。

(3)可操作性原则。一旦发生灾害,及时启动相关层级应急预案,使整个灾害应急工作有机结合,高效进行。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专业队伍负责清除县城主要道路和重要部位的积雪积冰,确保城市运行安全、道路畅通;社会力量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除背街小巷、人行道和重点部位的积雪积冰,确保群众正常生活和出行安全。

三、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县设立抗雪防灾指挥机构,在市抗雪防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抗雪防灾工作。

(一)县抗雪防灾指挥部。

主要职责:

1、组织全县抗雪防灾应急工作;

2、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

3、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情况;

4、检查各乡镇抗雪防灾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的救灾工作;

5、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成抗雪防灾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

6、遇重、特大雪灾冰冻,适时联络驻平部队请求支援;

7、组织协调建设、房管、国土、工商、交警等部门共同做好抗雪防灾工作,并按各自职责落实包干责任制,积极清除辖区内道路及两侧人行道、背街小巷、桥梁、住宅区、公园(景点)、绿化(行道树)、工地(工棚)、垃圾收集房、公共厕所等设施上的积雪,确保市政公用、市容环卫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要加强对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养殖及户用沼气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对温室大棚除雪、增温、保温、补光,牲畜家禽防寒、保暖,户用沼气防寒、保温和渔业养殖扫雪、破冰增氧、补水防冻等工作,确保农牧业生产安全;

8、督促落实各乡镇与县城内街道沿线两侧的企业、机关、学校、商店等单位做好门前积雪的清除工作,并纳入“门前三包”检查管理范围;

9、研究解决有关抗雪防灾工作的重大问题;

10、完成县交办的其它抗雪防灾工作。

(二)各乡镇抗雪防灾指挥部。各乡镇参照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组织建立。主要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抗雪防灾工作,并按专群结合的原则,制定或完善辖区抗雪防灾预案;

2、根据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的指令执行预案,组织动员辖区村队和企事业单位建立抗雪救灾工作网络;

3、完成县抗雪防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抗雪防灾工作。

(三)县抗雪防灾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县抗雪防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并根据相关部门建议,向指挥部提出应急预案的调动终止建议;

2、传达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会同民政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工作;

4、会同民政部门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

5、会同民政部门向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6、负责对抗雪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初审汇总上报,由县财政审核并落实专项资金保障,用于抗雪工作所需;

7、完成县抗雪防灾指挥部赋予的其他任务。

(四)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现场处理组。县抗雪防灾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为现场处理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抗雪防灾工作应急预案,并做好预警工作;

2、做好物资储备和重点部位的保护工作。

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篇7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3.实用范围

食堂各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公共卫生事件,造成对师生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4.事故分级

(1)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2)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及以_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3)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5.工作原则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必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二、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校长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xxx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成员:xxx、xxx协助组长、副组长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xxx,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

2.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①现场指挥组:组长:xxx

在应对不同的突发性危机事件时,应急预案所能发挥的作用不尽相同。紧急事故突发时,人们通常都会提前准备好全面的应急措施,应急措施要按照应急预案进行,那么如何写一份应急预案?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食品安全专项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饮食安全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组长:

成员:

2.机构职责:

全面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并对办公室、预防检查小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对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食品卫生要求,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总务处分管主任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分管主任和食堂负责人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学校、校长及相关负责人考核实行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和学校商店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落实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蒋绍波负责)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腹泻)及时向学校分管校长报告,由学校分管校长报办公室备案。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5人以上的情况,下同),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向区教体处及市场监督局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徐威龙负责)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前,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学校校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刘金霞负责)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黄岚镇卫生院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杨明红负责)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朱柳欣负责)学校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陈晓英负责)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陈晓英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于聪威负责)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3.实用范围

食堂各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公共卫生事件,造成对师生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4.事故分级

(1)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2)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及以_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3)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5.工作原则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必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二、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校长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xxx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成员:xxx、xxx协助组长、副组长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xxx,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

2.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①现场指挥组:组长:xxx

一、目的

为确保我园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必须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加强对食品生产、护送饭菜各环节的管理,杜绝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现将有关安全应急工作预案如下:

二、安全措施

1、为保证全园师生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质量,伙食团严格执行园内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即《食品卫生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奖惩制度》等。

2、工作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合格证上岗,每天上班前要清理个人卫生,操作和分饭时要戴口罩和手套,并且穿戴洁白色衣帽。

3、严格把好采购、保管、操作三个关口,采购的食物要新鲜,肉类要到经畜牧局检疫的定点摊位购买;保管要符合要求,各种食品要分类存放,生熟食品要分开冷藏,坚决不进"三无"产品。

4、把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卫生管理责任目标,把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管理工作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头等大事长期抓好、抓落实。

5、每餐的食物烹调后要保留样品,48小时后才能取消,以备检查,每餐的食物要先试尝后没有什么异样方能提供给学生,而且每餐的留样要有记载。

6、操作间做到每日清扫,每周大清扫,保证墙壁、地面清洁无污垢;餐具每日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煮沸15分钟以上,再放入消毒柜),存放柜要保持清洁。

7、随时提高警觉,注意每个环节把好关,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出入工作地,定时地对工作人员进行政治学习和素质培养。

三、具体处理办法

1、一旦发现有什么异常情况,一边向卫生监督部门和园领导反应,同时马上与医院和有关部门联系或打120急救中心。

2、充分作好调查、登记事情的经过原因,尽快配合有关部门找出隐患的根源,尽快地核实情况,要查个水清落实。

3、即时与父母、家属联系,主动配合父母及有关单位,争取早日查出事故原因,要把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一、总则

(一)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流通环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及时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全面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四川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特别严重食品安全事故(i级)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地区(香港、澳门、台湾)、跨国的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i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地(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一起食物中毒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ii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地)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县)人民政府认定的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iv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区(市、县)辖区内2个以上乡镇,给大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1起食物中毒造成伤害人数在30-99人,无死亡病例报告的;

(3)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根据生产流通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

核定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经国务院批准并宣布启动Ⅰ级响应;核定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经省政府批准并宣布启动Ⅱ级响应;核定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启动Ⅲ级响应;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宣布启动Ⅳ级响应。

(2)启动响应。

1.国务院或省政府启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Ⅰ级、Ⅱ级响应后,市局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程序,并在国务院或省政府领导下协助开展工作。

2.市政府启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响应后,市局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程序,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事发地食药监部门在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指挥下,启动应急程序。

3.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宣布启动Ⅳ级响应后,事故发生地食药监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处置。必要时,市局派出工作组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国务院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响应、省政府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Ⅱ级响应或市政府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响应,以及获知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Ⅰ级、Ⅱ级、Ⅲ级或Ⅳ级事故后,县局对涉及食品流通环节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和应对工作。

(六)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某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分级组织应对工作。

2.预防为主,防治并重。着力加强风险监测和防范,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苗头,防患于未然。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相关股室和直属单位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和影响。

4.科学严谨,依法处置。充分利用股学手段和技术装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工作。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处置指挥部及其办公室。

成立由局长任总指挥长、总监为指挥长,党组成员为副指挥长,各股对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对事故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本部门配合市局和县相关部门开展处理工作。

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局食品安全监管二股。

1.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职责。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流通环节食品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相关处置工作;指导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办公室职责。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办公室职责:确保县局各项应急处理工作落实到位;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必要的应急协调通报联合机制;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有关情报信息以及事态进展情况,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处置意见和建议。

(二)相关工作组。

根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对工作需要,设立领导小组、事件调查、危害控制、新闻宣传、人员咨询五个工作组。

1.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局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股,负责应急处置管理日常事务,会同局办公室、综合协调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组织协调、信息汇总,通信、交通、资金、物资和后勤保障,以及应急处置指挥机构会议组织和公文处理等工作。

2.事件调查组。按照职责分工由食品安全监管二股牵头,县局稽查大队,组织开展事件调查和原因分析,对问题产品进行送检,研判事件风险和发展趋势,作出调查结论,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

3.危害控制组。由稽查大队牵头,对问题产品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查封扣押,责令召回、下架和销毁等行政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流通环节,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4.新闻宣传组。由办公室牵头,视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开展正面宣传报道,协调媒体采访,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5.专家咨询组。在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组成专家咨询组,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各工作组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前,各相关股室和直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三、信息监测、预警和报告

(一)事件信息来源。

1.上级领导关于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的批示指示;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或系统内上报的流通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或系统内上报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4.市级有关部门通报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5.日常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6.其他渠道获取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二)事故报告和信息收集。

1.主体和时限。

(1)食品经营户发现其生产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2)食品送检和检验检测过程中发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情况,应当及时向某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南充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通报。

(3)各监管所或稽查队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经初步核实后,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某某县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上报。

(4)相关股室通过舆情调查获得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信息,要及时向某某县食安二股进行通报。

(5)某某县食安二股接到事故信息后,要迅速组织分析研判和初步调查核实,在30分钟内向领导小组提出初步应对工作建议。同时领导小组根据上级领导批示或食品安全事故变化情况对事故级别作相应调整,并领导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将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向市局和县政府进行上报,并启动本应急预案。

2.报告内容。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简要经过等内容;并随时通报或者补报工作进展。

四、事故处置

食品安全事故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响应启动后,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定时召开会议,通报情况,研判趋势,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各工作组按照领导小组部署和职责分工,指导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一)控制问题食品。

危害控制组要及时控制现场,依法查封、扣押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组织检验机构对涉嫌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查清问题食品流向;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责令经营者召回并封存。

(二)开展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对可疑问题食品进行抽样和检测,尽快查明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措施意见和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处理的建议。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对事件进行研判。

(三)检验研判。

及时组织检验机构对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危险因素和食品及时进行检测,对没有检测方法和标准的,及时向市局汇报,争取支持,组织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法和标准。

(四)信息通报和发布。

新闻宣传组全程关注舆情动态,并根据各股室提供相关资料,汇总整理后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发布信息。

(五)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事故相关的'食药监部门应根据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六)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事故发生地食药监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

2.奖励。对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3.责任追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

4.总结评估。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及时对食品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总结报告县政府和市局。

五、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有关的法律法规被修订,部门职责发生调整或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或新问题时,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与完善本预案。各县局应结合当地政府要求,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演习演练。

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并通过对演习演练的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三)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1)教育局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由石红梅任主任。(电话:6244584)

3)医疗救护组: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2、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2)办公室职责:

下发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办制订的各项文件、通知,指导下属各相关部门或人员实施应急处理预案。

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在学校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教委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上报教委。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校长考核实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超市(小卖部)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和体检合格证方可上岗)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打举报电话向学校监督小组报告,再由监督小组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校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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