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次工作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进展和不足之处,通过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以下是丫丫文章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5篇,供大家参考。
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1
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林业系统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林〔20xx〕3号)和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涵政办〔20xx〕43号),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林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责任股室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针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事项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在市场监管领域之外的监督检查事项中,也应推广运用随机抽查。清单应当明确事项名称、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检查主体、责任单位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各责任股室于6月14日前将各自所涉及权力清单的`有关检查事项(填写附件1)报局办公室汇总形成区级抽查事项清单,经局领导研究审定后公布,并报市林业局备案。
责任单位:林政股、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资源站、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动管站、保护区管理处。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我局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各责任股室分别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市场主体名录库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监管对象的变化动态调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工作人员变化动态调整。
各责任股室应于6月14日前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局应于6月14日前建成“双随机”抽查机制。
责任单位:林政股、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资源站、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动管站、保护区管理处。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各责任股室要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林业违法行为发生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内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责任单位:林政股、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资源站、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动管站、保护区管理处。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
要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林政股、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资源站、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动管站、保护区管理处。
五、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探索完善监管办法,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要加大宣传力度,转变执法理念,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实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检查能力。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依法监管,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林政股、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资源站、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动管站、保护区管理处。
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2
一是对照行政权力清单,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抽查依据、抽查内容、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及要求等内容。
二是以直接监管发证的单位为基础,建立健全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涵盖全部被监管企业和所有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建立名录库动态调整机制。
三是运用信息技术,完善随机摇号程序,实现在线随机选择检查对象、随机选择执法检查人员,对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确保执法检查公开公正。
四是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
五是加强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将失信记录及时纳入同级信用信息平台,加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
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3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按照我区随机抽查工作要求,现将20xx年第四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以持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证的执法监察工作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了执法人员名录库,目前持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检查人员9名。
二、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以安全生产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单位、烟花爆竹企业以及我区规模以上工贸企业等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确定抽查对象83家。
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我局监管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7项,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安全培训机构监督管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金属冶炼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同时,我局结合20xx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四、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
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安全生产执法证件人员组成,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抽查频次每个月1至2次。
五、“双随机一公开”覆盖面情况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建立的'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已涵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家,危险化学品使用、经营单位17家、烟花爆竹企业2家以及工贸企业63家,已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
六、执法抽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20xx年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下达《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督促企业认真整改。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共抽查企业201家,下达各类执法文书425份,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1127处,立案处罚8起,累计罚款12.5万。
通过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完善安全管理措施,有效促进了企业的安全发展,有力保障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4
河北省工商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代省政府起草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在企业年报信息抽查工作中开展“随机抽取眷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试点,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卡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卡立市场主体数据库。河北省揩全部企业纳入抽查数据库,在纪检监察部门见证和监督下,利用电脑摇号随机抽取企业34803户,通过经济户籍管理系统将抽查名单分派至各设区市、县(市、区),杜绝了人情干预,有助于打消市场主体担心被政府部门个别人故意整治的疑虑。
确定“双随机”抽查试点。在全省每个设区市选择1个县(市、区)作为试点,随机确定检查人员,对随机抽取的企业实施检查,石家庄市长安区、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张家口市桥东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唐山市路南区、廊坊市固安县、保定市定兴县、沧州市东光县、衡水市冀州市、邢台市内丘县、邯郸市武安市等11个县(市、区)成为首批试点单位,共涉及1061户企业和270名检查人员。试点单位集中基层分局、经检大队、企管科的骨干力量,建立抽查人员名单库,然后对照检查企业名单,采用抽签或摇号的方式随机确定检查人员,且每户企业的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随机确定的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按照回避原则及时进行调整。
盔一步明确抽查内容。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抽查内容只包括企业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不包括企业经营行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河北省工商局结合监管职责,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和《合同法》等,制定了《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将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也纳入抽查监管范围,明确对市场主体竞争行为、直销行为、格式合同行为、商标代理和印制行为、广告发布行为,以及网络交易主体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及有关服务情况等,实施“双随机”抽查监督管理,探索建立以随机抽查为重点,专项任务检查、投诉举报线索受理、移送案件核查、商品质量抽样检验等多种监管方式并用的新型日常监管制度。
引入政府购买服务。“双随机”抽查涉及企业税收、资产总额、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等生产经营情况,具有一定的专业性,遇到复杂情况时,抽查人员难以做出准确判断和认定,这会对抽查结果的准确、客观甚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造成一定的影响。河北省景早安排政府购买服务经费预算,各地结合被抽查企业的实际和抽查人员专业知识等情况,在抽查工作中积极引入政府购买服务,对房地产企业、投资担保类企业、实缴制公司、年报资产状况信息全部公示为零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地址信息不全的企业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行业、企业予以重点检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进行审计、验资和咨询等。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性报告,为检查人员认定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依据。
统筹协调服务发展与加强监管的关系。“双随机”抽查是新生事物,社会各界有一个认识和接受的过程,特别是企业年报抽查涉及的企业多,河北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各级领导重视。7月29日,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全省企业年报信息抽查新闻发布会,发布年报抽查工作安排,提醒企业接受抽查是应尽义务,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实现“双随机”抽查公开
通过公示系统公示抽查结果。按照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的要求,检查人员对“双随机”抽查情况做好记录,形成抽查结果归集在企业名下,并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检查结果正常的,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未公示年报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经责令仍未公示即时信息的,以及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全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对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依法查处或者按照职责进行移交;对拒绝、阻挠、妨碍抽查的,记录在企业名下向社会公开。截至10月底,全省共公示了34803户企业的抽查结果,其中“双随机”抽查试点企业1061户。
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河北省工商局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企业的信用记录,并实施了联合惩戒。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办理银行贷款、授予荣誉称号、申请驰(著)名商标、申请“守重企业”公示、关联企业申请上市等都会受到限制。河北省在组织政府采购活动时,禁止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参与;在评选“五一劳动奖章”活动中,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排除在外;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不予发放贷款,形成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一些企业已经认识到失信信息带来的社会影响,主动修复自身信用记录。河北省实行失信联合惩戒以来,已有3214户企业主动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
居快配套制度机制建设
河北省工商局推行“双随机”抽查试点工作,对防止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应加快配套制度机制建设。
市场距管信息平台亟须搭建,还没有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在试点单位还是采用比较原始的随机方法,比如抓阄、用乒乓球摇号等随机指定检查人员,公平、公正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随机抽取名单的机关层级和抽查频次难以统一。特别是将经营行为纳入抽查范围后,不同行业市场主体行为、不同地域市场主体行为、不同时间段市场主体行为表现、社会关注热点等也不同,是省、市级机关抽取名单还是县级机关抽取名单更科学?随机抽取名单的机关层级和抽查频次难以统一。
眷查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升,实地核查工作效率有待提高。“双随机”抽查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检查人员尚未全面掌握涉及的信息公示和经营行为监管知识,在随机检查中,存在现场核查能力不足等问题。另外,“双随机”抽查打破了基层监管辖区界限,随机选派的检查人员对企业情况不了解,影响了检查效率。
抽查发现问题跟进与属地监管衔接机制问题。随机抽查只是一项定向任务,抽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就要回到各自工作岗位。抽查中发现问题,是检查人员负责到底还是交由属地工商部门跟进?如果被抽查企业之后再出现问题,责任如何承担?这也是基层监管人员关心的问题。
扩大“双随机”抽查效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推行“双随机”抽查,是对所有政府监管部门的要求。政府各监管部门都应当采取针对性措施,以扩大“双随机”抽查的效果。
盔一步统一思想。各相关监管部门应当提高对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造性地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将“双随机”抽查落到实处。
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完善全省市场主体名单库和抽查人员名单库,将全省持有执法证、具备专业知识的执法骨干纳入名。
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5
20xx年以来,太和县住建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实施了城市道路建设与改造、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保障房建设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城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优化城市路网,完善交通网络
20xx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未能开工建设新的道路建设工程,主要以推进20xx年度续建工程为主。完成了银杏东路、平安路、幸福路、环城路、莲蒲路、光明路、友谊路等7条道路的建设与改造。目前这些道路均已建成通车,新增城市道路10余公里。
(二)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1.城市管道燃气工程。完成了县域燃气专项规划的编制报批;继续推进城区管道燃气工程建设,投入建设资金2120万元,铺设创业路、宏业路、新阳路、民安大道北段、大通路、平安路等道路中压管网29.5公里,中压支线管道18.9公里,新增工商业用户121户,新增居民用户19850户;肖口绿色新能源产业园内铺设高压管网12.5公里,中压管网5.6公里;完成了肖口分输站选址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建设。
2.污水治理工程。今年以来,我局完成了团结沟、白杨沟、杨沟、魏沟、孙沟、引龙沟(主干渠)等沟渠的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目前均已竣工验收;杨沟故道及团结沟水体治理工程目前刚刚完工,正待验收;红丝沟、柳青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0%,正在进行扫尾;完成了县城排(污)水工程专项规划网上公示工作,正在进行报批;开工建设了污泥处置工程;完成了太和县河西污水处理厂前期准备相关手续,计划近期招标;启动了太和县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扩建后日处理能力将达6万吨/日;26个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厂项目已进行大半,正在进行管网建设,确保年底前通水调试。
3.给水工程建设。20xx年,累计完成投资约3700万元,铺设dn100mm及以上管网39千米;100毫米以下管道53千米。新装用户1.05万户,确保了居民的正常用水;颍南片区九条道路配套供水管网工程已经交付使用;为解决地下水资源匮乏问题,借助引江济淮工程,启动了太和县地表水厂建设项目。目前,水厂输水工程建设方案已经确定,上报安徽省引江济淮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引江济淮二期城乡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河西湿地(应急备用)水厂项目正在进行勘测、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其中:厂区用地已经完成规划选址,环评已进行前期公示,水资源论证已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专家审查;第三水厂项目正在实施,一期厂区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二期厂区外配水管网工程正在进行施工,计划春节前竣工。
4.智慧管网工程。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市政综合管网修补测、小区管网普查、排水管线详查、排水管网安全运行监测系平台建设、智慧管网系统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7562万元,已完成立项、可研评审及审批工作,完成一期工程的招标工作。
(三)积极推进民生工程建设
1.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20xx年,我县有12个小区纳入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改造范围,涉及1438户,建筑面积约14.3万m2,投资2876.2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全面完成。
2.乡镇民生工程建设。一是实施了农村危房改造。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程序,完成了1798户危房改造工作,拨付补助资金2955.6万元;二是开展了农村贫困户住房安全核验工作。我局自6月起对全县5.75万户贫困户住房安全进行逐户核验,对存在透风漏雨、墙体裂缝、电线混乱、无玻璃窗等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整修,确保群众住房安全。
(四)推进保障房建设
20xx年,我县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任务2900套,分解为3个项目进行建设,分别为:城南片区1000套,平安路二期1600套,城东片区300套。其中城南片区1000套正在建设中。
20xx年我县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1334套,为旧县安置区,目前已经完成588套。
(五)加强人防工程建设
20xx年以来,我局共行政审批19个项目的人防工程,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 81.3万元,批准同步修建人防地下室6.3万平方米;完成了祥和应急疏散广场建设、地面指挥中心建设、宣教场馆建设、人防“两规合一”的专家评审、新采购安装5台防空警报器;全面启动基层人防工作站建设、警报器布点规划、人民防空方案编写;准备启动太和县人民防空疏散基地建设。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其中,少收取的11个项目易地建设费16.848万元,已全部追缴,多收取的9个项目易地建设费37.17万元已完成清退工作。
(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
20xx年1-11月,我局共受理、审批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76卷,全部实现网上受理、一网通办,批准商品房预售5462套间、面积61.2万平方米,其中住房4479套、51.6万平方米;受理转办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33卷,出具开发企业资质请示报告14份,例行房地产市场巡查198人次。
(七)推进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备案
20xx年1-11月,我局共计受理消防设计审查46项,全部办结;验收项目33项,合格13项;备案38项,办结31项。
(八)加强监管与服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一是积极拓展建筑行业业务,鼓励建筑企业发展。20xx年共申报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1个,专业承包企业3个,施工总承包变更到太和3家、专业承包变更2家、劳务企业变更2个;20xx年前三季度建筑业产值完成14.7亿元,预计全年建筑业产值将达到21亿元;二是积极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成立9个包保组,对我县33个建筑开发项目进行责任包保,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印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知识及个人防护知识宣传单10000份,及时发放到各在建项目,增强广大从业人员的防护意识,提高个人疫情防控技能,帮助开发企业复工复产;三是积极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结合疫情防控,对房建项目和市政工程进行了不间断的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共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00份,消除安全隐患1100多条;停工整改20个项目;通报批评2个项目,涉及6家企业和单位;约谈14个项目,涉及企业42家单位和企业;移交行政处罚3份;配合市城建局安全生产督查组21次,通报批评8个工程项目;四是推进建筑工程工人实名制工作。现有34个在建项目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实名制覆盖率达到80%要求;五是推动建筑业产业重点项目发展。今年纳入重点项目两个,均为装配式建筑,赵集富康佳苑已完工;宝业颍河绿苑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20xx年计划投资4.8亿元,截止到11月已完成投资3.3亿元;六是积极推进混凝土搅拌站的建设管理。制定混凝土搅拌站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积极推动混凝土搅拌站整改工作,联合城管执法局开展非法搅拌站摸排行动,共摸排发现非法搅拌站14家(经核实有3家水稳站),已拆除9家,1家停工整改、1家停工停产;完成了《太和县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点规划(20xx-2030年)》,搅拌站环境提升工作有序推进;七是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六清”工作,做到线索清零,行业清源;交办线索3条,已报核查报告2条,还有1条线索正在核查中;移交未批先建12起、落实处罚9起,508.37万元,违法转包1起,处罚249.95万元,违法挂靠1起。
(九)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充分发挥综合窗口咨询、分办、协调、反馈、跟踪、监督作用。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行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全面落实“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截止目前,从安徽政务服务网受理、审核、办结各项业务1702件。
(十)强化物业管理
一是加强对物业服务公司的指导,做好小区疫情防控。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对物业公司的指导,配合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筹集疫情防控物资,共统筹协调防护口罩3.4万副、防护面罩1400副,发放酒精250公斤、84消毒液500公斤,确保一线人员的安全;二是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制度。利用诚信体系平台,加强对物业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对物业管理企业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将企业信用信息作为参与物业管理招投标、承接新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有效促进了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升管理服务质量;三是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市场监管制度。根据新修订的《阜阳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平台,规范物业服务行业招标行为。20xx年以来,我县共有5个项目完成前期物业招投标,经招标确定的物业企业的管理水平整体较好;四是大力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综合整治。以整治环境、秩序、安全、信用问题和开发遗留问题为重点,大力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综合整治工作,细化量化考评分值,通过新增或维修门闸、停车位、充电桩、监控、路灯等设施,完成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的小区42个,清理僵尸车辆(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3048辆。;对27家物业服务企业、56个项目的电动车充电进行整治,建设车棚180个、充电接口7126个。
二、城乡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疫情影响较大。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影响,今年很多工程未能按计划落实。
二是城建资金缺乏。今年以来,我局实施的重点工程,大都由于县财政资金紧张,未能按照施工合同支付工程款项,施工单位垫付资金能力有限,影响了工程进度。
三是要素保障不力。突出表现在拆迁和土地方面,比如:福寿路(椿樱大道至长征路段)工程由于征地拆迁问题,工程无法进展。河西污水处理厂、河西应急备用水厂等重点工程项目都是由于土地问题进展缓慢。
四是是乡镇建设管理力量薄弱,监管工作呈被动局面。乡镇机构改革后,受人员编制的限制,原各乡镇的城建所均被撤销,大部分乡镇的建设管理工作与当前任务极不匹配,城镇建设工作没有专职管理人员,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协调,致使城镇建设管理达不到要求,严重影响了城镇和乡村建设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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