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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读书的读后感7篇

读后感是对文章的思考和感悟,可以促使我们更深入地思考问题,读后感是我对书中文学技巧的赞赏和思考,让我更加欣赏作者的才华,以下是丫丫文章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写读书的读后感7篇,供大家参考。

写读书的读后感7篇

写读书的读后感篇1

小王子在旅程中遇到了骄傲的国王,他要离开的时候,国王想尽各种办法留住他,小王子不希望国王伤心,不知如何是好,最后,还是和国王告别了。小王子第二位遇见的人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第三个遇见的是一个酒鬼,他成天喝酒,使人瞧不起,唯有小王子可伶酒鬼,第四位遇到的是一名实业家,实业家的工作是计数星星,这个工作忙得不可交开。第五个遇见的是点灯人,点灯人的星球非常小,点灯人每点完一次灯,还要再点一次,这种工作真的好烦,小王子却觉得有趣。最后一位遇见的人就是地理学家,地理学家建议小王子去地球,小王子最后去的地方就是地理学家所说的地方——地球。地球的名望很高。小王子在一座花园里看见了5000多朵玫瑰,小王子曾经对他的花说过:“你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花。”小王子伤心地哭了起来,这时,跑来了一只小狐狸,小王子请求小狐狸陪自己玩,小狐狸却说:“你还没有驯服我,我不能和你玩。”小王子非常抱歉,小狐狸请求小王子驯服自己,小王子答应了,慢慢的,小王子驯服了小狐狸。小狐狸跟小王子说了生活的真谛。就当小王子离开小狐狸的时候,小狐狸伤心极了,小王子对小狐狸说:“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是你请求要我驯服你的。”小王子离开小狐狸后,小王子非常不幸,走进了沙漠,但也因此在沙漠之中遇见了飞行员,他们相识,成为好朋友,最终,小王子和飞行员找到了象征着生命之源的——水,小王子准备要离开飞行员了,飞行员抱着小王子痛哭,小王子也很伤心,可是,他必须回到自己的星球去。离开小王子后,将把和小王子的友谊永远封在心底。

小王子是一个善良的人,别人都瞧不起酒鬼,就他可伶酒鬼。小王子跟飞行员成为了好朋友,没有背叛飞行员,把友谊保留永久。小狐狸请求小王子驯服自己,小王子答应了,也驯服了。我还觉得小王子思想很有趣,很奇怪,点灯人的工作不会有很多人喜欢的,休息的时间是那么的少,小王子却觉得有趣。

?小王子》这本书,非常值得去看,里面的故事容易被打动,只用了最简单的文字,凝结成这本深受人们喜爱的《小王子》。

写读书的读后感篇2

一个人的一生,只能经历自己拥有的那一份欣悦,那一份苦难,也许再加上他亲自闻知的那一些关于自身以外的经历和经验。然而,人们通过阅读,却能进入不同时空的诸多他人的世界。

这样,具有阅读能力的人,无形间获得了超越有限生命的无限可能性;阅读不仅使他多识了草木虫鱼之名,而且可以上溯远古下及未来,饱览存在的与非存在的奇风异俗。

——节选自谢冕《读书人是幸福人》

看到谢冕写的《读书人是幸福人》,我很庆幸现在的自己终于能够体悟到他所说的这一份幸福。但是之前我其实并不明白也不理解这种感受,因为我的阅读习惯养成才是不久前的事。

很早之前我只知道人应该去阅读,但是很多时候其实都是强迫自己去阅读,要知道在那样的状态下,根本体会不到阅读带给自己的那一份快感。

我第一次切实体验到阅读带给自己的快乐应该是在大学的时候,那一天我心情不是很好,又无人可以倾诉,于是我来到了图书馆,翻开了一本书,书的名字现在已经记不得了,但我清晰的记得我在那看了一晚上,离开图书馆的.时候,我意外地发现自己的心情竟然奇迹般地变好了。不但之前的烦恼和困惑都不复存在了,而且内心也明亮了许多,我想这便是我初尝阅读的快乐。

后来慢慢发现,其实我们的很多问题都可以从书中找到答案,因为阅读时我们就好像在与一位智者在交谈,他们能够以他们独有的智慧帮我们指点迷津、排忧解难。

而我真正开始喜欢阅读应该是从林清玄的《在这坚硬的世界里修得一颗柔软心》开始的,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就被它吸引了,我只记得当时看这本书时看得非常认真、专注,可能是因为它清新的文字,亦或是书中的很多观点和自己不谋而合。

比如特别喜欢他所说的用欢喜心过生活——“有欢喜心,则春天时能享受花红柳绿,冬天时能欣赏冰雪风霜,晴天时爱晴,雨天时爱雨。”

因为当时看的是电子书,所以我一边阅读一边将自己的想法记录了下来,没想到后来有很多想法竟都受到了书友们的点赞认可,那是阅读让我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并不孤单,原来在这世上有很多和自己想法相同、志同道合的小伙伴。

通过阅读,我明白了人生就好像一场修行,无论是亲人、爱人还是朋友,生命中出现的每个人都是来帮助你认识自我,完善自我的。而自己才是真正的力量源泉,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迷失了自我,一切仿佛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生命本身就是一个向内不断探索的过程,人的快乐也绝不是靠抓取外物就可以实现的,内在的爱、喜悦、和平才是人的一生应该追寻的终极目标。

写读书的读后感篇3

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有《居里夫人传》、《青鸟》、《爱上读书的妖怪》、《海底两万里》……其中我比较喜欢的是《爱上读书的妖怪》。

?比较爱读书的妖怪》这本书讲的是:有一个叫柜子精的妖怪,它原本有许多钱,但是它的`钱被一个吝啬老头全拿完了。柜子精需要钱的味道才能睡得着,如果没有钱的味道,它就整夜无法闭眼。于是,它和另外两个比较好的朋友开始了“偷钱之旅”。它们先去偷了吝啬老头儿邻居的钱,又去偷了公园里游人的钱包。比较后,它们满意地在树洞下休息。可是,好景不长,吝啬老头邻居家养了一条狗,那条狗一直在树洞边转来转去,它们被吓得半死。于是柜子精对好朋友说:“我想我们要搬家了,我也想像人类那样有所房子住,你们说好不好?”两个朋友一起回答:“好”。

于是,它们找到了一块空地,准备像人类一样盖房子,装修,然后住进去。可就在它们准备盖房子的时候,一位学者也看上了这块地,大家僵持不下,决定公平竞争,这块地将归胜出者。比什么呢?令人出乎意料的是,他们竟然比接古诗。学者先出题:“人不通古今,下一句是什么?”柜子精们想半天都想不出来,大家去了图书馆找答案。“原来答案是:人不通古今,马牛而襟裾。”柜子精们感叹自己没有学问,它们只好认输了。

自此之后,它们觉得书本的味道比钱的味道还好闻,就爱上了读书。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人不要贪财,要多读书,多读书才能长知识。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写读书的读后感篇4

有一个偏远又动人的小城叫呼兰城,萧红的《呼兰河传》真实地展现了当地百姓的生活。那里的人,既善良又愚昧,有些可恶却也无辜。其中令我有印象最深刻的是第五章第四节和第六章。

第五章说老胡家娶了一个团圆媳妇,但是那个团圆媳妇莫名其妙地病了。老胡家为她跳了好几次大神了,不见好。偏方用过了,各种各样的偏方都用过了,就是不见好。最后,有一个人,自称“云游真人“。他说觉得这里有难,特来相助。我看到这里,觉得这个人还挺好的。他说要抽帖,抽到黄的和红的是好的,抽到绿的和蓝的就不好了。婆婆刚要抽,结果那个人说每帖十吊钱,不满意还能抽。十吊钱不是小数目啊,我这才意识到这个人是个骗子。那婆婆抽了两次,一个绿的一个蓝的.。我觉得那个人手里只有绿的和蓝的。真是一个大骗子啊!婆婆着急,问怎么办?那人用笔写了四个字,要贴在团圆媳妇的手心和脚心上。他一看,团圆媳妇的脚心上被婆婆用铁烙过了,就吓唬婆婆说“这疤会给阎王爷留下不好的印象。”看婆婆不怕,又说得更严重,把婆婆吓坏了,让他在两个脚心上画了几笔。这样一算,总计五十吊钱。我更确定这是骗钱的骗子了。老胡家应该辨别一下这是不是骗子,但是当时的人都太迷信了,愿意花这点钱。给小团圆媳妇出药方的,多半是说要举行什么仪式,要把团圆媳妇的魂找回来。

第六章就更有趣了。姓有的二伯,有二伯,常常做出奇怪的事情。踢着石头了,他明知道石头没耳朵,他还要对石头说话。鸟往他身上拉屎,他要骂鸟。

有二伯有些自恋。听别人叫他“有二掌柜的”或“有二爷”或“有二东家”他开心。有调皮的小孩叫他的乳名“有子”,他不高兴,追着打他们。不过,有二伯的爸爸,也就是祖父,叫他有子,他不介意。

有二伯自相矛盾。他在萧红面前说他跑毛子时,不怕毛子的刀枪,毛子在外面乱叫,他在屋里自己煮面条呢。他说:“杀又怎么样?不就是一条命吗?”在祖父面前,他就说:“不怕,怎能不怕?也是吓得抖抖乱颤……眼看着那是大马刀,一刀下来,一条命就完了。”萧红听到了,她问有二伯,有二伯却说:“不怕……是人还有不怕的吗?”

有二伯有次偷东西,被萧红撞见了。萧红偷黑枣时,有二伯会去告状。这次有二伯偷东西了,偷了一罐铜酒壶。他说双方互不告状。萧红同意了。有二伯还偷各种东西,只要有东西没了,都说是有二伯拿走了。

?呼兰河传》这本书,虽然只有平淡的文字,但让人回味无穷。

写读书的读后感篇5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优秀的书,书名叫《红岩》。这本书描写了许多革命英雄,他们的故事震撼着我,他们的品质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热血青年为理想和信念奋斗不息。

书中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秘密处决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许云峰的信念是多么坚定,即使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这一句话仿佛像火一样燃烧着我的心,我多么佩服他临危不惧的勇气,他的话更加证明了中国人的气魄是多么势不可挡。

当然,书中还有许多英雄:坚贞不屈的江姐,出身名门却投身革命的刘思扬……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保家卫国;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品质,那就是视死如归;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那就是英雄。

?红岩》使我变得勇敢坚强起来,让我知道自己的不足。在没有看《红岩》之前,我是一个胆小的人,连上课举手发言都不敢,可是当看到那么多英雄的故事,我真得很惭愧,连这么一点点困难也克服不了,又有什么资格谈长大后的理想。从今以后,我要做一个勇敢的人,这是我读完《红岩》后的最大的收获。

?红岩》是一本优秀的书,我要感谢它,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的价值有了新的理解,它使我成为一个坚强勇敢的人。

写读书的读后感篇6

假期里,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深受教育,鲁滨逊他那种智慧勇敢、毅力坚强、热爱劳动的品德的和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不料天有不测风云,遇到了暴风雨,船上除了鲁滨逊,其他人无一幸存,他被漂流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孤岛上。那里没有吃的,没喝的,没穿的,一无所有,鲁滨逊曾经感到恐惧与绝望,但为一丝生存的希望,他冷静下来,凭自已的智慧和劳动克服了重重困难,创建生活的一切。没有房子,他在孤岛上找到了既隐敝又安全的地方建造好当住所;没有吃的`,他打猎、捕羊,把捕来的山羊喂养起来,还养成了羊群,这样他就可以喝到新鲜的羊奶和羊肉,没有粮食,他开垦土地,把船上乘下的麦子、谷粒当种子,种上了庄稼,收获了粮食,解决了饥饿。没有面包、没有家具,他自已做,他所做的这一切,因为没有帮手,没有经验,没有材料,所以他的劳动付出要比别人多很多,但他还是勇往直前。

当看到野人在吃自己的同类的时候,自己也能克服恐惧,想尽一切办法去解救将要被吃掉的同类,并把一个野人驯服,取名为:星期五,和他共同生活。最后他制作了船,凭着超人的智慧回到了自己的故土——英国,告别了生活28年2个月19天的孤岛。

我被他那种自强不息的精神所感动,同时,我也想到了我自己,假如,我是鲁滨逊,见到野人正在吃自己的同类的时候我能像他那样勇敢吗?我一定用我自己最快的速度跑回家中,祈祷千万不要找到我。也许,有人会问我:现在的生活,哪里会有一波三折呢?是的,我们的生活是美好的,什么也不用干,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再加上父母的溺爱,不要说去远航,去远一点的地方,父母都要跟着呢。

现实生活的我们更要多参加社会实践,提高我们的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要热爱生命,不要轻易言败。

写读书的读后感篇7

?金锁记》是一个残忍的故事,每一个字眼都洋溢着糜烂腐败如同死尸一般的气息以及血腥厚重的压迫感。而整篇文章从头读到尾无不感觉到压抑,就宛如一条巨蟒扼住你的咽喉扼住你的脾脏扼住你的神经潜入你情感中的可怕压抑感。

在我看来,《金锁记》锁住的是那个在封建社会悲凄可怜的女人曹七巧以及同在那个时代下饱受精神摧残与社会无形虐待下的广大女性。

曹七巧开始也是温润的也是同每个姑娘一样初生美好的。她也会高高的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她也对爱情充满了憧憬与向往。她也只是想找一个喜欢她的人生儿育女平平凡凡的生活下去。我想当时七巧也一定不会料到他会被哥嫂嫁到上海的富商姜家做了一个正牌的二少奶奶。更何况这是一个身患痨病生命萎缩的新姑爷。欲爱不能爱。从一开始这就是一段错误与畸形的婚姻。

在一个深浅冷暖的大家族生存下来是很不容易的。没有娘家的仗势没有夫婿的疼爱没有金钱的倚仗七巧怎么存活?她只好像个丑旦到处讨好可她不是从小生活在城府里的,他话不得体行不得人心处处碰壁。她的泼辣要强搬弄是非更是令人看不起他。七巧只好在内心封闭自己变态自己折磨自己。她像个行尸走肉一样在姜家过了二十年。在这二十年里金钱物质占据了他的内心。对他而言金钱是最重要的是他的依赖是他生活的满足他虚荣他专横的守着他的金钱。终于分了家。他拿着用自己的青春与婚姻换来的家产她担心他害怕他以为会被人夺走掠走。三爷季泽的为了钱财接近他灌尽蜜语的时候他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女一切的甜言蜜语全盘接受可他一想起卖了自己一生的钱财分给别人他又顿然醒悟处处戒备。

嫉妒是一条通往哀默的桥。她乖戾的忍受情欲的煎熬对男女之爱充满嫉妒。他泯灭母性破坏长白长安婚姻折磨儿媳致死败坏长安名声即便。他甚至带着儿女双双沾上毒瘾只为有人陪她堕落陪她陪葬。最后七巧死了。这个带着沉重的手铐脚镣的却人在肆意行走肆意折磨别人折磨自己的人死了。

曹七巧死了生活还在继续。在这个社会生存的人还是只能哀默无奈的接受者社会给予的病态与畸形。那三十年前的月亮早落下来了,三十年前的人早死了可那故事的结局还没有完,那你看到了嘛,那故事结局下的那一群群被那个社会带着枷锁手铐脚镣苟且存活着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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